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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一號開始,L媽又又失業了。

(兩個「又」,所以總共是三次囉!)

 

第一次是服務了近卅年的「軍中話務人員」。這個工作類似總機──當時軍方的長途電話受限於設備和經費,無法直撥;假設要從台北A營區打給高雄B營區,就須透過他們轉接。隨著時代的進步,轉接工作也要交給會揀土豆的電腦了。

雖然還有幾個「人工」名額,但留任者得到鄰縣的單位去。所以……

「我都快50歲了,幹嘛還離鄉背井,拋夫棄女去那裡工作啊!」L媽氣呼呼的說。「我要退休啦!留在家裡好好照顧我們乖羊……」

(謎之音:這是妳自己心裡的OS吧!)

L小姐:要你管!)

 

因為是在「電腦」的威逼下遭縮編,L媽算是「非自願性失業」一族,因此她快樂的領了半年原薪資80%的「失業救濟金」,又去上了三個月的免費電腦課(其實是……就業輔導的職訓課程啦!)。結業後,L媽無意間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工作機會,於是便應徵進入某同鄉會當總幹事。

所謂的「同鄉會」就是那些祖籍在大陸某地、或從前由那處遷台者組成的社團,會員也大多是些上了年紀的人。

這個同鄉會平日沒啥事,只須上半天班,所以L媽的薪資也是一般私人公司的五成。但若到了年底要開會員大會,或舉辦聯誼旅遊等大型活動時,便非常忙碌了。L媽常把做不完的事帶回家繼續處理,連L爸也得跳下海當免費義工。

 

其實這工作薪水不多,但L媽也只是找個事做,勝過整天待在家裡和老公馬眼瞪蛇眼的。L媽做了一年多,越來越上手,大家對她也很滿意;但可惜裡頭權力最高的一位理事非常機車,機車的程度可說是哈雷級的。

這位哈雷理事壞事幹盡,最後忍無可忍的L媽選擇掛冠求去。

相較於前一任─既不懂電腦、辦事能力差,又無免費苦力義助─總幹事,L媽讓會員們大為讚賞;而L爸的交際手腕也哄得他們服服貼貼(按照他的說法是:把他們都「收編」了。)因此當L媽在年度會員大會上發表離職演說後,一堆老人驚得從椅子上跌了下來;另一群則是揪著L爸,哭叫著不讓他們走……

(謎之音:現在是在演哪齣啊?)

 

L媽離開同鄉會後,又去上了免費電腦課。這次她專攻美工軟體─PhotoShopIllustrator─和網頁製作。結業後沒多久,又搭上了短期促進就業的列車,這回她到了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的都市計畫科上班去了。

這短促的工作期間是半年,從今年一月到六月底;一天工作八小時,日薪800元,一個月的工作天數不能超過22天。同期的短促人員有兩、三位,他們負責輸入地籍資料的工作;也就是說,變成標準的「坐辦公室」的啦!

自從到縣政府上班後,L媽又認識了不少朋友,但同時也得了職業傷害──肩頸痠痛。且不說L媽已快55歲了,她的身子骨本就不很好,更年期的種種症狀,讓她飽受「水腫」之苦。常常在下班後,就聽到她抱怨著肩痛啊什麼的。

 

隨著六月份愈見逼近,L媽又快面臨「失業」的日子了。L爸一直嚷著叫她「再去找別的工作」。

「為什麼我要一直出去工作啊?」L媽瞪著眼說。

「因為……」L爸湊了過來,悄聲地說,「我們兩個在家裡會一直吵架欸!」

我翻了翻白眼,說:「明明就是你自由慣了,怕被人管吧!」說到這裡,又想到一件事兒不對勁:「為什麼你只會叫L媽去工作,那你呢?為什麼你都在家裡玩?」

這時L爸得意了起來,哈哈大笑道:「因為我有退休俸啊!」

 

眼看L媽就快沒頭路了,不意在六月的某天,L媽下班後帶回一個消息:科長說政府很有機會再給短促名額,七月中旬公文下來就可以確定了,屆時希望L媽和另一人能再回去。

「哦,那很好啊!」我說。有錢賺也不錯,雖然一個月差不多才一萬八。

「唉,但我做得好累哦!工作沒有就沒有了。我要休息啦!」L媽倒在沙發裡,一邊捶著肩膀一邊說著。「我沒工作以後,妳要再多給生活費啊!」L媽賊賊地笑著說。

「啥!」這一驚非同小可,那可不成啊!「那那那……」我結巴了起來,「那妳一定回去啊,虧人家科長那麼欣賞妳欸!」

L媽輕輕笑了起來,說:「也是啦!人家找我和○○回去,卻不找XX……,表示我們工作很不錯。」

可不是嗎!

 

「那妳到底要不要回去啊?」我問。

「嗯,考慮中。」

喲,L媽還拿俏哩!

「反正……又只有半年。而且回去後,科長要叫我辦別的事,處理公文什麼的。」

「公文?OK吧妳,沒問題的啦!」

「還有別的業務啦,很複雜的。」

「……」

 

反正一切都只能等到那紙定生死的公文下來,才能再談後續。所以目前L媽又處於「退休無事」的狀態了。

七月一號那天,L媽說她要「開始運動」了,我聽了不置可否。雖然以前她也曾和L爸去健走、爬山什麼的,但最後都無疾而終。就拿小卡來說吧,它本來就是L媽的車,L爸還為她加裝了車籃、飲料架等。但L媽騎了一陣子後,就把小卡丟在車庫一角。

最後是我看小卡可憐,才又把它牽出來兜風。否則它至今還不繼續在角落裡蒙塵。而事實也證明,七月一號那天L媽啥都沒做,所謂的運動宣言應該也只是虛言吧!

 

沒想到昨天─七月二號─一早,L媽弄好了我的午餐,說等我出門上班後,她就要去爬山了。

欸,不會吧!來真的哦?但更驚奇的還在後頭哩!

傍晚我下班回家後,只見L爸坐在客廳裡,笑咪咪地望著我:「乖羊,妳回來啦?」

「哼!」我朝他吐了吐舌。「L媽呢?」

「她哦,出去騎腳踏車啦!」

哎唷哎唷,這是怎麼回事兒啊?玩這麼大哦!

 

六點半時,L媽全身濕透的回來了,才進客廳就嚷著:「哇哇,累死我了!」

「妳幹嘛那麼拼啊?」

「啊呀,妳不知道啦!」L媽邊擦汗邊說:「我最近水腫得很厲害耶,不運動不行啦!」

哦哦哦哦,原來如此啊!那好吧,我就給L媽打打氣,把她的MP3給灌滿,讓她運動時有聽不完的歌。

 

於是在失業的第二天,L媽又是爬山又是騎卡打車,而且今天仍然持繼哦!

看來,失業的人都喜歡改行當騎士,這話果然不假,連L媽這個歐巴桑都背書了呢!只是不知道這個「失業狀態」會持續多久?說不定下個禮拜又被叫回去上班了呢,哈!

(謎之音:這才是妳的心聲吧!不想多給生活費是吧?)

L小姐:哇,被發現了~快逃!)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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