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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班前心血來潮,於是跑了去買份「雞排套餐」。

其實我很少吃鹹酥雞,倒不是不愛這味,而是因為家裡不准──

「妳都那麼大隻了,還吃炸的啊!」

「妳看看,這雞皮……唉喲(此處需加強重音),都是油,妳吞得下去哦?」

前者是L媽的一貫台詞,後者類似「厭惡治療法」的則是L爸的技倆。

 

從前L媽的工作是輪班制的,碰上她需要當班的下午,還是國小生的L哥偶爾會帶我去買鹹酥雞。但沒有零用金的我們,實在無法太過揮霍,因此一切從簡。如今想來都覺得當初實在寒酸的可笑啊!

廿年前的物價遠較現在便宜多了,一份雞肉好像是20元吧!我和L哥每次都是買「半份」雞肉,外加一塊五元的黑輪或鴨血。當然,「半份」的份量可想而知,沒啥好吃的,或許也才兩塊肉而已。但我們只求有點「肉味」沾唇,最主要是解饞啦!再說,買太多的話又會導致吃不下晚餐,這可是會穿梆的啊!

說了這麼多,最重要的還是得回歸到基本面──沒錢啦!

 

國小時有位女同學張X」和我很要好,她家也就在附近,我們兩人常去對方家玩兒。好幾次在她家玩到接近晚餐時刻,卻見張媽帶著張弟回來,大老遠就聞到了一陣令人通體舒暢的香味。

天哪,那可是一大袋鹹酥雞耶!那包被撐得大大的、封面印著一個微笑小女孩的「高級防油紙袋」裡,盛的可都是「肉「哦!沒有黑輪或鴨血那類混充門面的便宜貨。這包散發著無比誘人氣味的美食,就是張家晚餐的配菜之一。

當張媽將整袋香噴噴的鹹酥雞倒進盤子裡時,我看得眼珠子都鼓了出來,口水猛吞地問道:

「張媽媽,你們買這個配飯吃哦?」一句話還沒講完,滿溢的唾液已要泛濫成災,三公尺外都聽得到我「咕嘟咕嘟」嚥口水的聲音。

「是啊!」這會兒張媽媽愉快的添著飯:「我們家都愛吃嘛!」

什麼,天底下竟有這樣好的一個家庭!有如此開明的媽媽!!(鹹酥雞當晚餐耶!)我聽得睚眥欲裂。有好幾度真的、真的非常想去當張家的孩子呀!

(謎之音:瞧妳多麼有出息!)

 

「來呀,要不要吃幾塊呢?」張媽媽無視於臉孔已經扭曲變形的我,竟還這樣誘惑著我,這實在是天底下最殘忍的事了。能吃幾塊當然好,但,這一發必然無可收拾,不能整包給我嗑光的話,又怎能撫慰我那飢渴的身心靈呢?

但我勢必不能在人家家裡大吃大喝──雖然全身的細胞都高聲呼叫著「吃啊吃啊!」、「好香好香!」所以我噙著眼淚,哽咽的說:

「呃,不用了啦!我也該回家吃晚餐了……謝謝張媽媽!」接著從張家飛奔而出,就是最終上演的戲碼。

 

每當我和L哥抓著最小號的防油紙袋,叉著總價15元的半份雞肉和黑輪時,張家那盤油亮亮、堆得好似小山高的鹹酥雞,就成了我心裡最深沉、也最無解的念想。

到底,什麼時候我才能大口大口、隨心所慾的吃著鹹酥雞呢?還有那些價格高貴的魷魚、白胖的銀絲捲、香甜的地瓜條……,這些都是可望而不可及,讓我魂縈夢牽的美食啊!

但在糖果屋裡打滾的夢想還來不及實現,我和L哥的「偷買15元鹹酥雞」小計畫,竟就給揭穿了。

或許是我們兩人如此小家子氣的買法,讓老闆娘很是不爽。記得有那麼幾次,她都不太想賣給我們。那時我也不懂「丟臉」兩字怎麼寫,便一直纏著她、死命的拜託著。盧到最後,她可能擔心我們影兩個(小乞丐似的無賴兒?)老杵在攤位前,反倒影響她做生意,這才勉強賣了「半份」給我們。

但也可能是她看我們兩人這樣的堅持(啊,拿著15元銅板,死活也想吃我鹹酥雞的可憐的小兄妹啊!),所以將我們孤獨的身影給牢記著。不管老闆內心的OS是什麼,總之有一天L媽突然佛心大發,帶著L哥去買了一袋鹹酥雞,結果──

 

結果對我倆印象深刻的老闆娘,看到了L哥,很多嘴的說了一句雷死我們兩人的話:

「啊,這是妳兒子哦?他常常來買鹹酥雞哦……」

接下來的畫面,不必我說,大家也都知道了吧!於是當他們兩人回家後,L媽立時揪著L哥的耳朵,來到了我面前,說:

「吼,你們兩個常常去買鹹酥雞啊!」

原本滿心期待有鹹酥雞大餐吃的我,突遭晴天霹靂,腦筋完全轉不過來,只能心虛撒謊道:「哪、哪有啊!」

「還想騙人!老闆娘都跟我說了。」L媽勝券在握,一把將L哥拎到跟前:「老闆娘已經指認他了!」我瞄了L哥一眼,只見他一副大勢已去、慷慨就死的認栽模樣,知道勢難挽回,只好囁嚅的說:「啊就……偶爾去買而已。我們也沒很多錢咩……」

經過這個事件之後,我們再也不敢偷買鹹酥雞吃了。哼,可惡的老闆娘,斷了兩個可憐小孩的後路,實在是罪無可赦!

 

接下來,事情就要跳到大學時代了。

上了大學後,終於到了無人管束的境界,於是我自由自在,想幹什麼就幹什麼、想吃什麼就吃什麼。話說那時我吃遍了大江南北,房間裡永遠塞滿了各式各樣取之不盡、食之不竭的零嘴,哇哈哈,這種日子真是太愜意啦!

(謎之音:妳確定妳有說實話?)

嗯,好吧,我承認,我 誇大 了一些些啦。其實我最常出沒的就是學校附近的小吃攤,市區內的美食並沒有多加光顧,因為──太遠了嘛!如今回想起來,真是枉費我在美食之都唸了四年書,卻沒有善加利用,真是太浪費!

 

因為從前並沒有太多「雞會」能大快朵頤,所以竟到了大學後,才知道有「雞骨頭」這種東西。

所謂的「雞骨頭」又稱「三角骨」,是位於雞的肩膀和雞翅交接的地方。那時學校附近有「阿賢」和「廟口」兩家,最具盛名。學長姐們多推薦「廟口鹹酥雞」,但我吃了之後,覺得阿賢較合我的口味,於是我就便了阿賢的忠實信徒。

當時第一次被推薦買「雞骨頭」時,還覺得這個東西真是莫名奇妙。「骨頭」?骨頭有什麼好吃的啊?骨頭也能賣錢哦?原來雞骨頭在雞肉被剝除後,還是會剩些肉附在骨頭上,其實份量也不少哩!因為一份雞肉就要30元,但雞骨頭四隻10元,對於學生而言,這自然是最好的選擇了。而且骨頭還有「啃咬」的樂趣,這可是雞肉無法比擬的。

(謎之音:怎麼感覺是很心酸的自我安慰啊?)

有時晚餐不知要吃啥,我常會挑20元的雞骨頭,再買些魷魚(我都買「半份15元」啦!哈~)和黑輪豆干等,差不多50元就可以吃得很飽了。但這種小小奢侈的幸福日子,不知在何時已經無影無蹤了。

 

隨著畢業回家,這樣放縱自在的小吃小喝,已經不可能了。下班後就是回家吃飯,想買鹹酥雞吃?無異是天方夜譚。

有次LL媽說朋友要請吃飯,叫我自理晚餐。我大喜過望,開心的買了一大包鹹酥雞回去,準備大肆廝殺一番。而且出去應酬嘛,應該不會太早回來才對,我還趕得上八點倒垃圾,將所有的證據清理乾淨。

但當我接近家門時,竟發現客廳裡燈火通明,車子也全都在。這……這究竟怎麼回事,他們應該出去了不是嗎?但眼下也無暇計較,於是我往前直行,過家門而不入,帶著那包鹹酥雞到處亂晃,最後好像是在超商門口找了個長板凳坐,默默吃完後才回去。

原來L爸的朋友臨時有事,就取消飯局了。當他們問我「怎麼沒買晚餐回來」時?我只好說是在外面吃過才回來的。

唉,為了一包鹹酥雞,搞成這樣諜對諜,最後我要在外面流浪,箇中辛酸有誰知!

 

如今萬物騰貴,光靠50元想吃份料多美味的鹹酥雞是不太可能了。有些店家光是一份雞排就要40元了,剩下10元能幹嘛呀?那天才知道,原來現在連黑輪、鴨血之輩,也漲到一塊10元了。從前那樣的好光景,已經是一去不回頭了。

寫到這裡,怎麼覺得有點怪怪的呢?哎唷,話題扯遠了,本來要講的晚餐買鹹酥雞的事,結果竟把我的「鹹酥雞史」都攤開了。

好吧,事情講開了也好。那末買鹹酥雞的故事,就留到明天再說囉,敬請期待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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