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去買鞋。因為我一向奉行「買便宜貨,就算穿壞了也不會心疼」的信念。就是說假設單買一雙兩千元的鞋,和拿兩千元去買便宜的,卻可以買到四、五雙,後者會讓我有非常開心的感覺。
總之晚上我買了雙390元的鞋,在要付錢時,我順口和老闆娘聊了幾句,說目前腳上穿的這雙,也是之前在他們那兒買的(但當時是老闆招呼我,和老闆娘墜沒接觸過)。我們一面聊著,我一面掏出四百元給她。
當然我也想過要殺價,但想說才390元而已,不好意思殺啦!如果是690,我可能會殺一下(欸,我是個很沒用、很不會殺價的人啦,嗚!)。後來老闆娘找了個銅板,我也沒注意看,就直接收進皮夾裡去。後來不知怎的又看了一下,發現裡頭竟是個50元硬幣。
我非常確定之前皮夾裡沒有50元硬幣。所以就是說,老闆娘找錯錢了。
以我一貫的個性,一定是會馬上說出來並且歸還的。但當時卻不知怎麼搞的,我遲疑了。那一剎那我竟然有一種,想把這多出來的40元佔為己有的想法。甚至還有點卑鄙的想說,難道那雙鞋是350元嗎?但當然不可能,因為我明明有確認過是390元。
但也就是想了那麼三秒鐘,我就把那枚50元拿出來,說,找錯錢了哦。
老闆娘笑笑的說,我是「老顧客」啦,所以算我便宜點。聽她這麼說,我這才笑著把錢又收進皮夾裡。
我既省了點小錢,又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。啊啊啊,真是開心啊!
(所以說,這個老闆娘會做生意啊。下次我還要再去那家買呀!)
我不知道那一剎那間,我是怎麼搞的,為什麼突然會有這種貪心的想法呢?上星期去超商買便當和飲料(共75元),我拿了張一百元給店員,因為她正和另一位同事交待事情,一時分了神,就找了75元給我。
我一看手上的銅板有很多枚,還有50元的,雖然當時我不知我究竟買了多少錢,但馬上就直覺她找錯錢了,也立刻說出來。後來店員笑笑的說,因為在講話分了心,看到收銀機上顯示75元,一時頭暈就找了我75元。
通常遇到這種狀況,除非我本人也沒注意到,否則我都會馬上坦承。還曾經有開會叫便當,因我要去佈置會場,就拿了張大鈔給工讀生,請他代為處理。後來工讀生把找的錢和發票給我,我發覺店員多找錢了(所以就是說,工讀生也沒核對就是了~~ @@),還在下班時特地送回便當店呢。
我很仔細的回想這些舉動,似乎爸媽並沒有特地教導我,我也沒看過他們這麼做。印象很深刻的是國小時,有回陪L哥去買東西,離開商店後發現多找了錢,他很開心,但我卻主張應該要還回去。
L哥說他才不要。他說店家找錯錢,就是他們要自己負責。然後他就高高興興把那多出來的十幾塊攢在手裡。
當時我很討厭他這樣,但又沒辦法。因為一來他是哥,二來買東西的人又不是我。
至於L爸嘛,他和L哥差不多,認為那是店家糊塗,所以「活該」,他理當收下來才是。我為此罵過他,但L媽說他只是開玩笑、說說而已,其實還是會還回去。
但我非常懷疑。
和我思想最接近的就是L媽了,L媽是一定會把錢還回去的。我想,或許我沒親眼見過L媽這麼做,但還是有受了她的影響吧。
總之,大家在付帳時要多注意,找回來的錢都要清點,少了多了都不好吶。但若「有幸」有多找了錢,也請一定要還回去唷。
我們都要誠實哦!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