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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講到了我幾段無疾而終的運動經驗(詳980525你今天運動了嗎?》)。在睽違了有氧舞蹈數多年後,前年也有陣子曾和L爸去堤防散步。但也猶如曇花般,短暫一現後就杳無蹤影了。

因莫名奇妙患了肌腱炎,因此晚餐後少不得上醫院做復健,之前也想過是否騎卡打車或走路去。但卡打車沒有方向燈和後照鏡這點,始終讓我覺得很不安,感覺好像隨時會被哪個冒失鬼從後面追撞似的。

再說,要是看到了有趣的節目,也會一發不可以收拾,非得鬧到將近八點鐘,才急急忙忙的趕著出門。

其他還有好比說下雨啦、天氣太冷啦、太累啦等等,好多好多原因,都能令我裹足不前。說來說去,還是騎小綠最便捷了呀!

 

昨晚突然一個心血來潮,七點半我便跑上樓換裝。揹起了我白色運動包,穿好了襪子球鞋,便往醫院走去。

話說我家附近有道堤防,於是走到這兒時,我先上了堤防。快到盡頭時,突見迎面而來的一個藍衣人,那個逆光前進的人還真是眼熟,該不會是──

 

「咦,乖羊,妳來走路啊?」L爸馬上拉住我的臂膀,喜出望外的說。

只見他笑咪咪的,一臉開心的樣子。只差一點點,口水就要滴下來了。

「哼!」我用力掙脫他的手。「很痛欸,放開啦!在這裡拉拉扯扯的像什話?」

L爸卻越抓越緊,咧著嘴笑說:「妳終於聽爸爸的話,要出來走路啦?……ㄟ,妳揹著包包幹嘛?」

「我要去醫院做復健,」我使勁甩開他,「而且我走路是因為『我自己』想做,跟你沒有關係啦!」

「哦哦!」L爸傻楞楞的笑著。「那我陪妳走到醫院吧?」

「不要!」

「好啦~好啦!」

「不要~不要!」

 

為了擺脫這個怪叔叔,於是我只好使出「終極鳳眼拳」對付他,這才逃脫了糾纏。

唉,世事往往如此。愛我的人為我癡心不悔,我卻為我愛的人流淚狂亂心碎。怪不得L爸要長吁短嘆,說他的一片真心卻只換得絕情。但我打算沿路引吭高歌,有他跟在旁邊,叫我怎麼唱得下去?

 

因為是第一次走,擔心花去太多時間,到醫院後我馬上計算時間。單趟約20分鐘,還好嘛!所以說,來回就要40分鐘。雖然這樣的運動……很小,但至少比動都不動來得好吧!

(哦哦哦,你們不要再講什麼「一定要流汗啦」、「只有散步是不夠的」……我不想聽!反正我又不是要參加鐵人三項,我愛做什麼就什麼。再吵的話,就關門放狗了哦!)

到醫院後我渴的要命,於是買了罐無糖黑烏龍茶,一下子就灌了半瓶。

 

回程還是走相同路線,但不同的是,這會兒我多了個「麥克風」。請試想一下這個畫面:

一個揹著白色運動包的傢伙,聽著MP3,邊走路邊唱歌。手持保特瓶當麥克風,時而拿起來放在嘴前唱著,時而彈指打拍子;兼之搖頭晃腦,三不五時又換首歌唱……

嗯嗯,不只是你們,連我自己想來也覺得很好笑呀!

 

我本來就愛唱歌,從前上學途中有很多時間可以唱,但現在搭校車,哪能夠呀?趁著走到醫院的這段路,終於可以好好的唱一唱了。新MP34G,我「才只」放了四百多首歌,都還不知要到何年何月,才能聽完一輪呢!於是每首歌我都只聽一遍,就跳過去了。

起先我興緻勃勃的想要大展身手,但──

信樂團的「離歌」、「天亮以後說分手」,欸……這個,我現在有點喘,唱不上去哩!再來又是劉沁的「你明明愛我」,好聽是很好聽,但……這音符轉高又轉低的,而且唱到最後就沒氣了。

好不容易,快轉到了一連串的「郭富城」,而且都是快歌哦!

嗯,這個好。郭富城的都不太難唱,快歌也讓我覺得走起路來比較「有勁」。所以我一連跟著唱了五首,真是太感謝郭富城啦!

 

最後還另有一個感想,就是:

運動果然不適合穿牛仔褲啊,悶的要命!但我又沒有像樣的運動褲,傷腦筋。大學時買的兩三條運動褲早就……早就穿不下啦!而且那些也都是便宜貨,它們如今不是佈滿了毛球,就是褪色到讓我不敢穿出門。

所以說,要運動還是得先花一點點「小成本」吧?我又要花錢買運動褲了嗎?嗚~

 

嗯,不知道我這回又能撐多久?如果有一天你們發現,我又改弦易轍的話,別懷疑,這才是正常的。如果我能持續下去,而且持續很久,一定是有問題,而且問題非常大。懂了吧,各位!

voicex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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