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「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」。但如果碰上「有借不還」的狀況,該怎麼辦呢?
之前我的朋友CC託我買名產寄給他(他說是媽媽想吃),我當下便說那我送他好了。但CC堅持要付錢給我,因為爭不過他,所以只得把銀行帳號告訴他。
一個星期過去了,我碰巧去刷存摺,發現他尚未把錢匯給我;隔天我在MSN上遇到他,便跟他提了錢的事。
因為我們交情不錯,也都是直來直往、互相「虧」來「虧」去,所以開口向他「討錢」並不會覺得怎樣。
「喂!CC,我的一千元呢?」
「不好意思,忘了去匯。」
「哦!沒關係,記得把利息再加上去就好了。」
「不要這樣嘛……」
「開玩笑的啦!」
「我過兩天再匯給妳可以嗎?最近比較忙……」
「OK的啦!沒問題。」
後來又過了兩個星期,我發現這筆錢還是沒著落,又在MSN上問了他。結果CC說:
「我正要跟妳說呢!真是不好意思……因為這個月有其他較大筆的花費,可以下個月再還嗎?」
「我都可以的,沒關係。」
只是……
「你是笨蛋啊!早就說要送你了,你又不要……」
「唉唷!不好意思讓妳破費啦!」
後來又過了很久,這一千元還是音訊全無。這時候,有人會再去要第三次嗎?
我沒有再跟CC提這件事了。原本我就打算把東西直接送他,因為CC待人一向大方,對我也不錯,我送他這千把塊的東西實在也沒什麼。但當初是他堅持不讓我出錢,所以我也才「厚著臉皮」跟他問了兩次。
我非常願意相信CC是忙忘了。再加上他「手頭緊」的事我也略知一二,因為他幫家裡付房貸,然後自己一定還有些開銷,所以……
後來我和一位阿姨聊天,不知怎地就聊到了「朋友借錢卻沒還」的話題。阿姨說她曾經借給朋友,也是要了兩三次後,反而是她「不好意思再要了」,而且看到那朋友還要閃開,怕朋友尷尬……
唉!我想,我也是屬於這類的人吧!
可是為什麼,本來是借錢給對方,身為「債主」的我們,卻會變成對「債務人」感到不好意思呢?
後來又看到某個談話節目,那集的主題是「被倒了很多債」的明星們。明星A說了他的經驗:他朋友向他借錢時好話說盡、卑躬屈膝的,但後來卻死皮賴臉地不還錢。過了一陣子後,A有急用,簡直是「差點沒跪著求他還錢」了……
我想起L爸跟我說過,「如果你要借錢給人,就要有心理準備這筆錢是回不來了」。我不服,抗辯道:
「那如果我去跟他要呢?這些錢都是我辛辛苦苦賺回來的耶!向我借錢的人,怎麼可以那麼賴皮、厚臉皮呢?」
「妳可以去要啊!但如果他還是不還呢?妳是要和他撕破臉,或是自認倒楣?」
「我……」
是啊!如果我堅持要討錢回來,對方又不還,那我是不是不要這個朋友了?(而且撕破臉了也不一定就要的回來)。還是我得自己裝聾做啞,當成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?
其實這種有借不還的人,L爸L媽還真遇過,我本身「還沒有」碰上。我不太懂他們的心態是什麼,他們憑什麼認為,他們可以白白借了別人的血汗錢,卻不必還。如果我們主動催討,似乎表示我們是個「很愛錢」的人。這樣對嗎?為什麼社會又變成這樣子了呢?
所以L爸最後給我的忠告是:
一、千萬不要去當保人。
二、借錢給別人時,就當成是丟掉了。如果對方有還就是撿到。
第一點我很認同,但第二點我還是不服氣。這樣子是不對的,可是我……
我……我孤臣無力可回天,我無言……
又如果對方明知道你有存款,向你調頭寸;你因怕他還不出來,所以不想借。這時問題又來了,對方可能會埋怨你,說你「見死不救」、「守財奴」……
唉!你有你的困難,我也有我的困擾呀!我想保住自己的血汗錢,難道也有錯嗎?
總之,談錢傷感情。「親兄弟明算帳」我看是很難。
如果我的朋友真要向我借錢,我會看他借錢的理由是什麼。如果正當,我當然會拔刀相助;但如果理由很瞎,我恐難配合。
也就是說,要借錢時千萬要找個好理由。就算掰也要掰一個出來……
當然,如果我到萬不得已要向人借錢時,我相信我一定、鐵定、保證會還錢的啦!
拖欠不還的話,我會睡不著的呢!
(連續兩天都談到錢到的話題,真的只是巧合。唉呀呀!這裡快充滿銅臭味啦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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