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……終於,「快遞」的故事已發表完畢,我也可以卸下心中的一塊小石了。
這個故事試圖以「報導」的方式來說「分手」和「告白」這個「創意」快遞的發展經過,其中並穿插數則誇張的重大事件。
有人說看不出來是哪裡在搞笑,不知道笑點在哪裡?
(啊啊啊……明明就很多的不是嗎?我覺得簡直是「俯拾即是」了呀!)
既然如此,我便來解說一下我的寫作歷程好了。但其實我一直認為若「笑話」或「故事」說完了還要經過解釋,便已經失去笑點了。這是講/作者的問題,還是聽/讀者的問題呢?
(以下不是針對任何人所言,只是剛好拿來舉例而已。)
比如說我個人最喜愛的一個情節:CD女中的那兩段。試問在現代這樣一個民主的社會(尤其又是教育單位),誰還會(敢)高掛「XX和狗不得入內」的牌子呢?不被罵到死才怪。
(順便解釋一下「XX和狗不得入內」這個告示的由來,雖然大家都已經知道了……)
鴉片戰爭後,上海開埠。但上海不允許夷人入城,也不許租賣房產給英國人。幾經交涉,在上海城北靠黃浦江附近開闢了專給英國人住的「租界」。英國人在租界中開設了夜總會、跑馬場、公園。
黃浦公園建成於1868年,是上海最早的公園。這所公園最初名為「公花園」,只對歐美人開放。從公園開放的第一天起,殖民機構「公共租界工部局」就在公園門口派巡捕阻止中國人進入……
……1885年(光緒十一年),工部局又公佈園規,並在公園門口豎立了刻有園規的牌子: 「一、腳踏車及犬不準入內……。五、除西人用僕外,華人不準入內……」。
民間將此概括為「華人與狗不得入內」。
而故事裡,CD女中第三度更改的告示牌內容:「某些快遞和狗不得入內」,則是改篇自馬克吐溫之言。
美國名小說家馬克吐溫素來厭惡爭權奪利的政客。一次他在記者上會公開痛罵說:「美國國會中,有些議員是婊子養的。」
他的談話見報後,議員們群情激憤,要求馬克吐溫更正或道歉,否則就要訴諸法律行動。於是馬克吐溫就在報上登了一則啟事:
「敝人日前在記者會上發言,說有些國會議員是婊子養的,我再三考慮之後,覺得此言與事實不符,特登報更正如下:『美國國會,有些議員不是婊子養的。』」
當初(高中時)看到這則小故事,便覺得十分有趣,也很佩服馬克吐溫的幽默,一直想找個機會把這個橋段放入文章中。如今終於找到機會可以運用一下,算是夙願得償了。
再來好比說AB大學開設了「分手談判技巧」等通識課程,和上千學生同時上線加選,造成了網路伺服器癱瘓及全校跳電……這段,也是極盡誇張之能事。
我想,國內的大學目前應該還不至於開放到開設這種通識課程吧?再來,不論有哪門課有多受歡迎,也不可能會有這麼多學生加選;就算有,也不至於會全校跳電吧!
因為試著用「冷調」的幽默來寫,所以一切在平淡裡見真章。可能是我寫的方法還要改進吧!因為「冷調」寫不好就真的會「冷掉」了啦!
又或許是我自認好笑,但其實並不好笑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……那就無解了。這也只能代表了作者我的想法比較「奇特」吧!
雖然寫了這個故事,但我並不認為會有「分手」或「告白」這種形態的快遞出現。因為──透過快遞來分手或告白,真的是太扯了。收到的人心裡會做何感想呢?
如果真的利用快遞來提分手,未免太不尊重了吧!而且如果對方死活不答應,縱然他當場先收下快遞,事先再來找你「盧」,你又能奈他何?而「告白」部份,我認為「還比較有可能」,但這畢竟也不是人性的常態。身為女生的我,當然還是希望能當面被告白囉!收到一個陌生快遞員送來的告白訊息,就是有說不出的怪呀!
不過雖然是這樣,我還是喜歡這個故事(因為是花了那麼多力氣寫出來的呀!)。很久沒有寫長篇了,而且現在有了電腦之後,免不了可以一再地修修改改;但修改也真的是一件很累人的事,總是想要改到最好。
(早期是寫在筆記本上,寫完了也比較無法再修改了。當然我也曾遇到真的很想重寫的狀況,於是把整頁紙撕掉重寫……)
本來以為連載的這五天我可以輕鬆一下,不必坐在電腦前拼命打日記了。但結果還是一再地思索、斟酌字句,每天仍然花了個多小時呀!
寫作太累了,所以作家真的辛苦,看書多麼輕鬆。所以最近我又重拾以前的一個習慣,把看到的好句子記下來,做為自己的參考。
希望下次如果再有故事靈感出籠時,可以有些進步唷!
最後再次感謝在寫故事時,曾經被我「騷擾」過的朋友。謝謝你們提供意見和鼓勵。Merci beaucoup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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