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多年前,應該是國中時期,那時唱片業非常興盛,T市市區內也有許多唱片行,但都是私人的,連鎖的好比「光男」、「玫瑰花」那種的,我們這裡都沒有。那時在市區內新開了一家叫做「LF音樂城」的唱片行,在當時的T市算是很有規模的了,我也很開心,常常去光顧。
其實從前我並沒有很多零用錢,但我還是喜歡逛唱片行。最開始都是買卡帶(哎唷,卡帶~好久遠的東西呀!),似乎是上了高中後,才逐漸存錢開始買CD。那時我不太懂CD的價值,也不知CD比卡帶能保存的更久,我會買CD只有一個很簡單又好笑的原因:
因為CD要倒帶、快轉什麼的,都比卡帶來的方便。很好笑吧!
國小時,L爸的學弟送了他一台高級音響當生日禮物。但L爸常常不在家,而且他也很少聽音樂,所以上高中時,這台音響便被我接收了。起初我很開心的聽CD、聽廣播,但好景不常,因為我的成績一直不很好,某次月考成績又慘兮兮,L媽大發雷霆,臭罵了我一頓,最後還扯到「聽音樂」這件事上頭。
「妳一邊唸書一邊聽音樂,怎麼能專心呢?」
「……」反正考不好的人是我,所以無力反駁。
「現在開始,我要先沒收那台音響,妳等一下就拿到我房間來。」
「……」
音響我是乖乖拿下去了,但音樂還是想聽啊,而且我才剛買了一張CD哩!後來我便想出了一個變通的辦法來:
我買了空白的卡帶,再將CD轉錄為卡帶。可是我又沒有隨身聽,剛好夾報廣告說「老人會館」那兒有在賣「海關沒入品」,其中也有卡帶隨身聽,價錢蠻便宜的,所以我趁機就買了一台。
當然唸書時是不敢再聽了,都是等到要睡覺時,才拿出隨身聽來聽音樂,早上又要收進抽屜裡,真的是很辛苦呢!
當時L媽的工作需要輪班,約三、四天會上一次大夜班。所謂的大夜班就是從晚上九點半到隔天早上七點半。碰上L媽輪大夜時,我最開心啦!我會跑到她房間把音響搬上來,趁機做「CD轉錄」的工作,或是用音響聽整個晚上的音樂。隔天要上學時再搬下去,把一切都恢復原狀。有次起床太晚,差點來不及哩!
有一次很不幸的,我又睡太晚了,於是沒時間收好隨身聽,我想應該沒關係吧!於是把它往棉被裡一塞,就上學去了。沒想到事情真有那麼巧,那天L媽剛好幫我換洗床單,結果就發現那台隨身聽了。
(現在想一想,真的是見鬼的巧合啊!)
放學後,L媽拿著隨身聽,質問我「那是什麼?」我心慌意亂的說是「跟同學借來聽」的。L媽厲聲的說,「哦,把妳的音響拿走,妳倒是會變通啊!」
或許因為我騙說是跟人借的,所以L媽就還我了,但我還是結結實實的嚇了一跳。這所謂的偷聽音樂、偷搬音響,對於當時的我而言,已經是種小心翼翼的「做壞事」了。其實現在想想,我也沒做什麼大了不起的壞事啊!只不過是聽音樂而已。但對當時以聯考為重的高中生來說,L媽當然希望我能好好唸書,所以也不能說她的管教是錯的,但我就是覺得很悶啊!
高一時我加入校刊社,因為經費有限,所以在刊物最後面有「刊登廣告」的服務,去「拉廣告」也是我們社員的工作之一。因為國中時便常跑「LF音樂城」,所以我認為向他拉廣告成功的機率很高。
果然,老闆被我說動了,也買了第二高價位的版面。或許因為這個綠故,後來我也更喜歡去那裡消費了,總覺得和老闆的「交情」不一樣了呢!
上大學後到了台南,發現那裡的唱片行,真正是不得了啊!不但商品種類眾多,而且價格遠較T市便宜太多。或許因為競爭對方多,所以在售價方面就有折扣的空間;再加上T市路途遙遠,運費也是增加成本的因素。
那時最喜歡去的就是「光男」了,因為經我多方比較後,它的價錢一般都是最便宜的。除了光男外,其他的連鎖唱片行都設有試聽機,我也因為試聽的結果,而買了不少很棒的唱片。
這時我對於那種「私人唱片行」,竟變得有點不屑一顧了。他們商品的數量片絕不可能比連鎖唱片行還多,再加上店面小、價格又較貴,我只是個窮學生,何必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呢?
但CD畢竟是很貴的,所以我又開發了新的市場──二手CD。
在我多方尋覓下,在台南市區共找到了兩家販售二手CD的店。
第一家在車站附近,它的商品也最新,但缺點就是價格較貴,而且傾向「要拿CD交換」,才能買到較新較好的貨;若要直接購買的話,通常都是些較次級的。但我想買的常都被劃分在「須交換」的那區,我又沒有不要的唱片,所以去逛了、看到喜歡的卻不能買,這種感覺實在很討厭,因此就不常去了。
第二家店是在某大樓的地下室,它的制度比較好一點:拿CD去交換可以較便宜的價格購得(假設是100元),不然就得付較多的錢(假設是180元)。多付錢無所謂,反正能買到就好,因為我真的沒有不要的舊唱片啊!再說它的訂價多比車站那家便宜,所以我就常光顧那家了。
逛到二手唱片行,還有另一種「挖寶」的樂趣。常會無意中發現一些「懷念金曲」,但也曾因為便宜,就比較揮霍的亂買,這也是缺點之一哩!
通常我都是在週末時到市區去逛(我們學校在很偏遠的地方),錢多的時候可以到光男買最新專輯,錢少時就買二手的。過完年後回到學校,是我最開心的時候了,因為剛領了壓歲錢,所以「富有」的很。開學前我會去市區大肆採購一番:想買的CD和書,都可以放膽的買,有時一買就是一千多元。
這時我會覺得自己很有錢,而且買了那麼多的唱片,回去又可以慢慢欣賞好一陣子,所以我總是期侍著這樣的日子的到來。
畢業後回到T市工作,這裡可沒有二手唱片行啦!此時唱片市場也開始萎縮了,因為盜版、下載逐漸盛行,本市私人唱片行也紛紛不支倒地。我曾回到「LF音樂城」過,但它的店面看上去……覺得破舊了,東西也貴的離譜,一張CD將近都要四百元,實在太貴啦!於是這時我又轉向「網路二手拍賣」了。
其實這和二手唱片行很類似,差別就是無法看到實物,所以必須慎選賣家。通常我會挑那些有PO照片,且良好評價多的賣方,並會再詳細的提問。有些賣家的確很不錯,我還拿過他們送的贈品(CD試聽片)呢!
但網拍的缺點也不是沒有,首先,雖然拍賣價格便宜,但「運費」和「轉帳手續費」必須算進去。通常運費是40至50元,跨行轉帳又要17元手續費,這也是很無奈的啊!因為賣方在T市的機率實在太小,我至今仍未碰過,所以只能選擇用郵寄的了。
我在網路上二手拍賣有過幾次不愉快的經驗,但也都還算小事兒,至今還沒遇過「錢匯去了卻沒收到貨」的,這讓我覺得自己很幸運(通常都是買方先付款,賣方確認後才會寄出)。
有次我買了陳奕迅的唱片,原本就有加送「MV」的VCD,當時唱片公司的設計是CD和VCD分裝在兩個塑膠殼子。但賣方包裝時沒注意,拿了個太小的信封,結果收到時信封已被撐開,貨物也少了一張,「幸好」掉的是MV,CD那張還在。
我和賣家反應了,他也非常抱歉,說要賠我錢。但那張VCD本來就是送的,說要賠,也不知該如何計算。後來我說不必了,但總覺得有點不開心啦!
另有一次是賣方索取了60元運費,但當我收到貨時,上面貼的郵票才40元,他也沒把多的郵資還我,這不擺明了是「吃錢」嗎?我向他反應,他說「他一律都是收60元運費」的。我聽了很不高興,照他的買賣紀錄來看,他算是個專門經營拍賣CD的賣家,所以怎會不知一張普通CD的運費,只需40元就夠了呢?這分明就是故意的嘛!但東西也收到了,他也一副「我就是這樣」,所以我也只能暗自吞下苦水了。
除了少數幾個較可惡的賣方外,其他也有些可愛的賣家。曾經我買了CD,拆開後發現最上面貼了張紙條,賣方(是個女生)寫道:
「不好意思……我沒注意到這張CD的封面破了(像是被割到的,但其實不太明顯),我真的很抱歉,不知如何補償妳才好?如果妳不要這張專輯的話,我可以接受退貨……」
我覺得她真是可愛極了,於是寫信跟她說貨收到了,那道裂痕也沒關係,請她不要介意了。我就是這樣啦,如果對方很有誠意,我就不跟計較了;但若他要硬拗什麼的,我也會跟對方摃起來。
大一開學之前,L爸給我了個舊CD隨身聽,我終於可以正式進化到「CD一族」,不必再聽卡帶了。大一因為住宿,我不好意思大喇喇的直接放音樂,因為我想聽的音樂,室友不見得喜歡。於是我都戴耳機,但聽到最後耳朵都會很痛,實在很難受。
到了大二搬出去住,這時L爸又給了我一組小喇叭(沒錯,我現在還在用,神奇了吧!而且之前L爸就已經用了好多年囉),接在隨身聽上,就可以直接放音樂,不必再忍受耳機了。再說租的房間較小,用這種不佔空間的組合也不賴。
每當要搭火車回家時,只要把隨身聽拆下,裝在背包裡,又可以在火車上繼續聽音樂,實在很方便。直到畢業後回T市工作,我才買了第一台真正屬於自己的音響。如今它也用了四年多了啦,時間過的真是快呢!
現在的唱片越來越多元化,歌手也如過江之鯽,好聽的歌真是聽也不聽完。所以我得很老實的說,這幾年讓我印象深刻的音樂,實在沒有很多。再加上工作賺錢後,一切得來的都太容易了,要買什麼都不是問題,和當初那個需要攢錢、偷偷摸摸聽音樂的年代相比,現在的我是幸福太多了。
現在想想,最難忘的竟是高中那段困苦的歲月,感覺最幸福的就是唸大學時了(我果然老了,開始在回憶年輕的事啦!嗚~)
關於我的音樂故事還有很多,但我已經寫了三千多字,大家看得也都乏了吧!所以到此先停筆,我的手很痠了呢!睡覺去了,晚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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