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號大學同學結婚,我回台南吃喜酒。
臨行前,L媽問我:「妳會去買麻糬麵包吧?」
這個麻糬麵包簡單來說,就是我大學時在百貨公司地下美食街的麵包店,買了這種「麻糬麵包」回家,結果L爸L媽都超愛吃的(詳961025《食物也是一種鄉愁》)。
那時每次回家都要買個20條「進貢」,但畢業後,要吃麻糬麵包就不太容易了。這次「好不容易」要回台南,所以L媽有此一問,我一點兒都不驚訝。
喜酒是星期日中午,結束後,我搭同學的便車到台南市區,在火車站寄放了行李,徒步走到Soso百貨公司(幸好不太遠)。下到一樓美食街後,就看到熟悉的人龍在排隊。
這家麵包店的「可頌麵包」很有名,但我和L媽都覺得太甜了。
我瞧了瞧麻糬麵包的「數量」還非常足夠,於是便先逛了逛其他的商店。很難過地發現,之前我喜歡的那家賣「手工餅乾」的店已經不見了。
大學時沒什麼錢,每次也是買「幾片」餅乾來吃吃而已。它有很特別的「蕃茄」口味,還有咖啡、起司、蘋果……等,都非常好吃。結果不知在何時就消失了……
感傷過後,我默默地回到麵包店內。照例,又夾了20條麵包。但因為數量很多,托盤都滿了,而店內又人潮洶湧,我為了閃開一個人,結果……
托盤上的四條麵包就掉到了地上。
這時,我心想「好討厭,怎麼會那麼倒楣啊!」
如果換成各位,你們會怎麼做呢?
把掉到地上的麵包放回店家的盤子裡,再夾四條新的?
還是把地上的麵包撿起來,買回家?
前者當然是以自己的利益著想,但衰到的是後來買到那四條麵包的人。不過正所謂「不乾不淨,吃了沒病」,又有「不知道就不會怕」這種說法,所以後來買的人,只要他不知道這些麵包曾在「地板上」到此一遊,相信他也不會覺得怎樣。
後者就是我得自己認栽啦!誰叫我沒拿好托盤呢?
說實在,我掙扎了一下子,後來還是把地上的麵包撿回托盤內去結帳。
(可是我也不否認,因為有很多人正盯著我看。如果當時沒人注意到的話,那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會做這個選擇……)
我請店員把那四條麵包另外裝袋,並貼上膠帶做記號。
回到家後,L媽頭痛在樓上休息,我和L爸說了這四條麵包的事。
結果L爸說,那四條麵包他吃就好了。
(啊呵呵……其實我本來就是這麼打算的,不過既然他本人先提出來了,那也省下我開口的困窘了。真是「父女連心」啊!哈哈哈……)
我又問:如果L媽「誤食」怎麼辦?
L爸叫我在袋子上寫「有毒」,這樣就不會搞混了。
於是我拿起筆,在塑膠袋上寫了「有毒勿食」四個大字。
還好家裡有個「來者不拒」的老爸,專門解決問題食物,不然這四條麵包還真不知道怎麼辬才好哩!
《千辛萬苦的麻糬麵包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