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情提要:
這次參訪原住民部落,我們除了上山採野菜外,還有猛將下海補魚。晚餐是烤肉大會,又唱了卡啦OK。可說是趟有玩有吃的豐富行程……
完整版詳:980616《落部初體驗(1) 蜂與山林的交會》
980617《部落初體驗(2) 社區遊和大吃喝》
六、時間的壓力
自我投身「胡亂拍照幫」後,多數時候都可以慢慢地拍照;若是拍靜物,甚至還能對著同一物品變換各種角度、盡情地揮灑。至於和親朋好友出遊,也通常能從容地咔嚓咔嚓。
但這次的活動可就不同了,大家且戰且走,除是導覽人員主動停駐說明,才能較平靜地獵取畫面;若是自己發現了有趣的東西而停下來拍,往往一抬頭後才發現,大隊人馬已是神龍見尾不見首了。這時便只能抓緊相機,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剌,重回人群。
但這還不是最糟的,更慘的是當沉浸在渾然忘我的拍攝中,渾然不覺已經脫隊,待回過神時才發現全部的人都不見了!(很巧的是,其他人也不會注意到還有隻迷途羔羊,在後頭無助地哭喊著……)
那天在經過了幾次追趕隊伍的恐怖經驗後,我驚魂未甫地跟E說,這種狀況下根本無法好好拍照,幾乎是拍個一、兩張就得閃人了,且成品也不盡理想。
「出來參訪就是這樣,」E說,「所以妳要練習『搶拍』哦!」
「蝦米呀!」我的心涼了半截。
所謂慢工出細活,但我這人反應一向遲鈍,就算讓我「慢工」也不一定出得了細活,何況現在是「快工」呢!這不要了我的小命嗎?
不過這趟出來,也發現幾位學生和我一樣愛拍照,其中一位更是愛自拍(「『自拍』是美女的專利啦!」E說)(「嗯,由這個『自拍定律』證明,我果然不是當美女的料啊!」我開心地回道)。果然吾道不孤啊,哈哈!
這趟出來似乎沒有安排「攝影組」,所以只好由我負起紀錄的重責大任。當大家開心地拍攝自己的東西時,我卻得拍一些無趣的鏡頭─參觀的人群─好證明我們真的有去參訪。否則將來要做成果時,照片中儘是些花花草草、吃的喝的,這能看嗎?
但,「人」是很難拍的,因為大家都動來動去,我的技術又不好,所以還是只能使出老招「亂槍打鳥」,反正多拍幾張,最後總有一、兩張能看的吧,呼!
《搶拍成果1~行進中的我們》
裡頭的成員有老師和學生,就是沒有我本人啦!
我們可是非常悠閒的一群哦~
《搶拍成果2~某個史前遺址》
當大家都在聽講解時,我卻只能地在下面拍照存證
攝影組果然是孤單的工作呀!
七、睡覺也是重要行程
要是沒記錯的話,這是我第二次住民宿,也是第二次因公務(辦活動)而外宿。
原本有些擔心這次要過夜的「馬拉拉」民宿很老舊,或許還是鐵皮屋改建的呢!正在忐忑時,卻驚喜地發現它很新,且設備也挺不賴的。
國中時因加入管樂隊到K市比賽,夜宿勞工育樂中心。那處非常破舊骯髒,浴室更是積了好厚一層的陳年污漬。當晚我們四個女生都嚇得決定不洗澡了。而95年在蘭嶼辦活動時投宿某別館,也同樣可怕的緊(但那次我有洗澡了啦!)
因著兩次不甚愉快的經驗,讓我對團體活動時下榻的旅館毫無信心。沒想到「馬拉拉」真是不錯,這回總算讓我苦盡甘來了。
和我同房的是YA和LYC。這YA是我的工讀生,平日和她相處愉快,LYC因是在職生,經常下了課就趁亂逃跑,所以我對她並不很熟悉。但這兩天相處下來,發覺她也蠻親切的。
第一天早上參訪部落後,我們就到某一號稱「又讚又新鮮」的生猛海鮮餐廳用膳。吃完了午餐,我望著炙人的太陽發愁,這麼熱的天還要去採野菜,我看沿路撿拾「人乾」還差不多啦!
就當我認命的拿出防曬乳時,學生S卻宣布待會兒先回民宿「休息、睡個午覺」,兩點半再出發採野菜。
嗄,外出參訪還能小寐片刻唷?果然還是自己人辦的活動,才能如此愜意呀!其實說穿了,這趟根本就是出來玩耍的嘛!
八、一個人的漫遊
傍晚結束了採野菜行程後,S說大家可再休息一會兒,六點半開始烤肉大會。
我雖然疲累(最主要是因為──太熱了啦!),卻又對省道彼端的那片海洋,充滿了好奇和拍照的欲望。於是還是跑了出去亂逛,而YA和LYC則留在房間裡休息。
走下了沙灘(沒錯,這就是稍早KY下海捕魚的沙灘),放眼看去,竟然空無一人。獨自站在陌生部落的陌生海灘上,覺得有些恐怖的感覺。當然是怕遇到了壞人、怪人,至於大白鯊或史前巨鱷什麼的,我還不放在眼裡。
說也奇怪,沒人讓我覺得害怕;但要真的有人,我也會怕。這種矛盾的心情真是討厭哪!但既然都來了,還是就逛逛吧!就這麼走走停停又拍拍的,最後竟逛到另一個號稱是「美式RV車床族」的民宿來了。
此民宿就在沙灘上,特色是把迷彩車改造成房間,一輛輛獨立在外,每間都是「海景套房」哩!省道旁的大招牌上寫著「情人.沙灘.日出/聽海.逐浪.民宿」,看上去很吸引人,尤其是那一輛輛的迷彩小車,最是顯眼。
但仔細思考後,就會發現迷彩車的空間並不大。若以一般旅館或民宿的房間來說,裡頭要有衛浴設備,起碼雙人床也要來一張,這些都要塞在迷彩車裡,其實是很擁擠的。果然是名符其實的「車床族」啊!我看裡頭可能真的只有一張床和衛浴而已。
因為走得口渴,再加上有些昏昏欲睡,於是我到了廳餐去,裡頭也有賣咖啡,但最便宜的也要120元。可我出門時只帶了相機、面紙和一張百元鈔,沒想到那小姐說「沒關係」,就算我100元吧!
趁她在調製咖啡時,我問了些有關民宿的事。一輛迷彩車要兩千元,而且假日還要更高。我個人認為是太貴了。
本來這些迷彩車還挺可愛的,但看到車頭露出冷氣機,車尾又放了瓦斯筒(應該是給熱水器用的),就覺得很好笑,fu都沒了啦!
逛完「情人沙灘」,時間也差不多了,於是我走回馬拉拉。最後還剩十幾分鐘,於是我先回房間打理打理。沒想到YA和LYC這兩人,竟倒在床上看洋基和國民隊的比賽,真是……
《迷彩RV車床族》
造型很有趣,可總覺得空間太小了呀!
據說造價不菲,但應該沒辦法開到路上跑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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