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米斯納動物醫院】
- 10月 27 週日 201322:10
【米斯納動物醫院】(完整版)
【米斯納動物醫院】
- 6月 25 週五 201023:43
【作家的妻子】
【作家的妻子】
身為作家的妻子,生活瑣碎之種種被拗折變形,幻化為一篇篇詼諧逗趣的散文,讓讀者大眾看得津津有味,也令作家贏得了「文壇清流」的美名,似乎是一種宿命,但更像是一種義務和必須。
但她已經越來越受不了了。
她從來就只想做個低調的人,可每當作家的文章見報──哦,對了,如今網路傳播的速度和範圍,更是一日千里──後,她只要出門買菜、到學校上課、上補習班接孩子,都要遭逢許多關懷──
「王老師,妳和作家為了買新手機吵架哦?」
「沒有沒有!」
「我就說嘛,王老師妳不像是那麼不講理的人嘛,哈哈!」
「……」
「王老師妳怎麼說我們賣的魚不新鮮,害你們全家吃了拉肚子?!」
「我……沒有啊!」
「可是那天報紙都刊了啊,害我這兩天生意變好差!」
「那是作家寫的『故事』嘛。」
「哪有這樣的……妳老公隨便打個噴嚏,我們就會重感冒欸!」
這天,她和作家真的吵了起來。
「你可以不要再寫這些了嗎?」她用作家在文章裡形容的「河東獅吼貌」說道:「我不想家裡發生的每件事、和你說的每句話,都成為小說文章的題材。這樣好累,好像活在透明的玻璃瓶裡,每個相關不相關的人,都知道我們發生了什麼事。更何況,有許多都不是事實,可偏偏大家都認為是!」
作家慢條斯理的說:「但我是作家呀!我只能不斷的創作、不斷的發想;而生活的點滴才是最可貴的,不是嗎?」
「那你為什麼不改編自己的事就好了?我真的不想再被你寫進去了。」她吼著。
「可讀者就喜歡看我寫這些呀,這也是我一貫的風格。」作家說完聳聳肩,又跑到電腦前敲起鍵盤來。
作家的確自婚前就是這副德性,當時在她強烈要求下──不能把他們之間的事寫出來──作家的確遵守著;但婚後作家愈來愈變本加厲,或許是認為,老婆既然已經娶到手,便再無所懼了吧!
突然一個念頭閃過,她冷笑一聲,轉身回到臥室,而身後書房裡還不斷傳出作家劈劈啪啪的打字聲。
隔天一早,作家發現老婆和孩子都不見了,原來是回娘家去了。作家又聳聳肩,這女人,真是小心眼的緊。生活中的大小事經他改編過,已符合寫作倫理了嘛,其中真真假假誰知道了?讀者們哪會把作家寫的東西全都當真呢。
總歸一句就是,老婆的心眼和肚量實在小。女人就是不可理喻呀!
隔天她傳了簡訊說,想趁暑假帶孩子回娘家小住幾天,讓作家自己打理一切。作家看了冷哼兩聲,老婆真是愛鬧脾氣。算了,就隨她去吧。
一個星期後作家出門吃早餐,才剛進店裡只見老闆衝著他笑得好曖昧,後來就連打工的學生也吃吃笑了起來。正當作家不明就裡時,老闆卻先開口了:
「哎呀哎呀,陳老師您原來這麼會打呼啊?真是難為王老師啦……」
「嗯?」
這時連工讀生也插了進來:「原來陳老師您不吃鵝肉,是因為小時候被鵝追咬啊?哈哈哈!」
作家感到不對勁了,正要開口再問時,手機卻響了起來,原來是好友來電。對方劈頭就說:「老陳啊,沒想到嫂子的文筆原來也是這樣好,你們果然是一門豪傑呀,嘻!」
作家忙問這是什麼一回事?好友詫異道:「怎麼,你不知道?前鋒報副刊找嫂子寫專欄嘛,一個星期一篇,寫你的個人軼事,就是『揭露大作家陳○○生活點滴』嘛!今天是第一篇呢,嫂子寫道……」
作家一聽暈將起來,這時瞥見隔壁桌上攤開的不正是前鋒報嗎?於是連忙拿過來看,果然在副刊版的顯著位置有篇「我的作家老公」,裡頭寫了他的種種,包括鼾聲如雷和不吃鵝肉的原因,等等。
這時,電話那頭還不斷傳來好友的聲音:
「老陳啊老陳,我跟你十年的交情了,竟然不知道你不騎機車,是因為沒有駕照哩……哈哈……」
- 1月 08 週五 201023:48
【娘家】
【娘家】
出閣那天,母親哭得稀哩嘩啦,連一向自稱男兒有淚不輕彈的大哥,雙目也是通紅的。唯獨父親始終笑容滿面,頻對一眾親友說「終於把我給嫁出去囉!」、「還好有阿卓肯娶我,要不還不知得在家裡賴多久呢!」
在行完三叩禮,即將出門之際,母親淚眼婆娑的說:「小欣啊,有空就要回來看媽媽欸。」大哥也說:「對啊,媽最疼妳了。要常回娘家哦,知道嗎!」
就在眾人你一言我一語之際,父親突然開口了:
「啊你們怎麼講來講去都是娘家、娘家的,那我這個老爸算什麼?為什麼不說她回『爹家』啊?」
大夥兒聽了先是一楞,接著爆出哄堂大笑,母親也終於破涕為笑。
但我一抬頭,卻看見父親的眼角淌出了淚。
- 12月 12 週六 200923:38
【電影院裡的爆米花】
【電影院裡的爆米花】
她喜歡看電影,每回也一定要買包爆米花,但平常卻是不喫的。她說不上為什麼,反正就覺得看電影時若少了這個,這場奇幻之旅就不完整了。
可是最近對於爆米花,她卻越來越不滿了。不只因為戲院販售的價格不斷調漲,而且品管不佳,時好時壞;有時明明是剛買的,喫進裡嘴裡卻已經半冷不熱了。冷掉的爆米花,那還能喫麼?就像炸雞和蔥油餅一樣,這些東西都得趁熱喫才好啊!於是她便改買超商的微波爆米花,但口感硬是差了一截。但只要想到戲院那既貴又亂七八糟的貨色,她便賭氣繼續喫著超商的奶油爆米花。
不管是戲院或超商的──或者是任何一種爆米花──總會爆不完全,剩下十來顆未爆彈沉在袋底,不僅浪費(「這樣我又少喫了十幾顆了呢!」她嘟著嘴說),而且這未爆彈其實還是種可怕的暗器,常冷不防的讓人牙齒「咔」的顫了一下,她常擔心會否有天不幸,就把牙給繃斷了。
為什麼從前都沒喫過未爆彈呢?
突然間她想起了那是因為,當時男友都搶先處理了。那時他坐在漆黑之中,艱難又小心翼翼的,把爆米花從紙盒裡倒進塑膠袋裡,再從袋裡又倒回紙盒,總要反反覆覆好幾回,才能把「暗器」都清理乾淨。而她總是迫不及待的接過,一把抓起,往嘴裡送著。
那時我有跟他說謝謝嗎?她想。卻完全沒有任何線索,她似乎把這些視為理所當然。
分手後,她經常獨自在週日晚上去看二輪片,仍舊買爆米花來喫。但如今卻沒人幫她清除未爆彈了。其實這人是挺好的,她想。為什麼當初因著那樣無聊的小事,不顧他的苦苦哀求,還是賭氣分手了呢?
她繼續往嘴裡塞著爆米花,雖然銀幕上兩位諧星賣力誇張地搞笑著,她一抬頭,淚卻流了下來。
- 12月 11 週五 200923:48
【蛋糕專賣店】
【蛋糕專賣店】
她不是個愛享用美食的人,但每逢假日總尋覓不同的「蛋糕吃到飽」下午茶。拿了一塊蛋糕和一杯咖啡,便能坐上好久,也不再繼續取用。
朋友們都奇怪的問,既然食量不大,又何必來這種店?「只」吃一塊蛋糕,實在划不來。而她總是笑笑不回答。
這天下午和最好的朋友在店裡,突然她說了,小時候家裡窮,那回哥哥生日吵著要吃蛋糕,母親拗不過給買了一塊便宜的海棉蛋糕。她羨得口水直流,開始哭鬧著為什麼她沒有,卻換來父親的一巴掌。
「坐在這種店裡,讓許多蛋糕包圍著,感覺很幸福。而且我知道我能夠拿很多蛋糕──如果我願意的話。」她啜了一小口咖啡後又說,「我只是喜歡擁有的感覺。」
朋友想了想,說:「但換個角度來說,這卻也是一種浪費,不是嗎?」
她陷入了沉默和長考。
後來她辭了工作,向銀行辦了貸款,開了家名叫「○○」的蛋糕專賣店。她說,現在她真的擁有自己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