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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971222)我靈感湧現,花了大約一小時,便完成了求婚這個短篇故事。

雖說是六十分鐘寫完,但其實之前便已構思了一陣子啦!直到昨天,突然「感覺對了」,所以便趕快動筆(鍵盤)。而且其實寫完後,又花了蠻多時間修改細部的文字和內容。所以實際花去的時間,算算也真是不少呢!

 

寫到這裡,或許有人要問,那為何如今卻不見這篇曠世奇作呢?

嗯,說到這個,因有那麼一番曲折離奇,所以我才不得不將之緊急下架呀!

為了慶祝我寫出這篇近日的得意代表作,也為了製造懸緊張的氣氛,所以特別舉辦【有獎徵答】活動。

請由下列三個選項中選出「為何L小姐將《求婚》此一短篇緊急撤下」之正確答案,再寫下對本格文章之意見500字。格主L小姐將於十日後,由「公開回應」中,挑選答對者一名、意見回饋獎一名,致贈獎金一百億(註:此為辛巴威幣值)

 

好了,廢話不多說,相信大家一定對這個超級有獎徵答活動躍躍欲試、摩拳擦掌了。現在就請有志者睜大您的眼睛,不要選錯答案,回應時也不要key錯囉。LJJ祝您幸運中獎唷!

 

【選項一】

本格今日(971223日)接獲行政院衛生署電話通知:名為《Viva the Movie!》之部落格內,含有以毒奶粉為原料之文章《求婚》(1845字散裝產品)乙篇。

該篇文章內含250ppm(百萬分之一濃度,Parts Per Million)之「三十聚氫胺」。一旦服食、閱讀、傳播後,會在過程中產生三十聚氰酸,兩者結合形成不溶於腦細胞之結構。再經由胡思亂想作用,加速三十聚氫胺和三十聚氰酸相互分離,並被大腦皮質吸收,進入血液循環,最終進入大腦。在腦細胞中兩者再次結合沉積,從而形成腦結石;嚴重將導致腦衰竭和「腦袋裡裝石頭」之症狀!

因歐盟訂定三十聚氰胺的標準為2.5ppm,而《求婚》一篇竟高達250ppm,為標準值的一百倍,明顯對人體有害,故被勒命緊急下架。格主被裁定收押禁見,且《Viva the Movie!》部落格自即日起亦必須倒格,不得復工。

 

【選項二】

設籍於「啞虎部落格」項下之《Viva the Movie!》,格主L小姐於971222日創作文章《求婚》乙篇,內影射「祈求姻緣秘法~網路版」乃無稽之談;且對其中所需之祭拜用品小圓鏡及紅棉線等,明顯表示不屑之態度。

昨日凌晨約12時,該故事一經發布後,即遭販售隨身鏡、手工藝品等業者及製造商的強烈抗議,認為L小姐所撰之文,嚴重打擊其販售物品給未婚女性之商機。而「祈求姻緣秘法~網路版」一文作者──前「婚姻關係發展局」局長,現任呆灣大學人際關係發展與經營研究所教授郝美滿,亦在國內訂報率、閱報率最高的「前鋒報」中的「學者論壇」專欄投書,抨擊L小姐「不懂裝懂」,亂寫文章,誤導欲追求幸福之未婚女性。

L小姐不堪各方之擾,故於今日(971223日)將該篇設為隱藏文章,並隨即訂購前往斐濟群島之機票,打算在該處避風頭,直到元旦假期結束再行返國。

  (看不懂「小圓鏡、紅棉線」所指為何的人……那表示您並沒有在下架之前,搶先閱讀該故事。那只好算您倒楣,平白錯失判斷答案的機會囉!)

 

【選項三】

L小姐友人──天才老師,閱畢該故事後,驚為天人,並強力游說L小姐參加中法交流協會舉辦之「第1001A-Sa-Boo-Loo文學創作獎」項下之「短篇小說」類。

A-Sa-Boo-Loo文學創作獎」為目前公認最具權威和公正性的文學創作獎,執瞎掰扯爛網路文學之牛耳。短篇小說首獎獎金高達台幣五百萬元,去年參賽數量共計9999篇,據聞今年獎金將提高至六百萬元,預期參賽篇數將遽增。

天才老師對《求婚》一文極具信心,認為絕對有奪冠的可能──至不濟也能拿第二名。一向愛惜墨水,且教學收費甚高的天才老師,甚至開出「免費協助修改文章」,並加贈一年份(一個月以四張計)電影票兌換券的條件,藉此吸引熱愛電影欣賞的L小姐參賽。

在經過半秒鐘的考慮後,L小姐決定從善如流參賽。但天才老師告知,參賽作品不得發表於其他刊物及「部落格」中。故L小姐只有先忍痛將該文隱藏,俟獲獎後再行公開,以饗廣大讀者。

 

怎麼樣!答案簡直是呼之欲出,太好選啦!想要獲獎的各位,一定要趕快寫下您的答案,以免向隅哦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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