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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和朋友K去吃晚餐(又是吃火鍋呢!)

席間他說日前看了我的部落格,問說部落格讓爸媽發現,是否被電的很慘呢?(詳960825糟糕!大事不妙!》)

他這麼一問我就知道,他一定沒有每天準時收看,否則就會知道後續啦!

因為聊到部落格,於是話題便轉到L爸身上。

 

話說當年L爸的朋友想追L媽,但人害羞又不善言詞,於是央請L爸代為探路。

結果想必大家已經猜出來了──這L爸竟自己追起L媽來。

朋友氣得大罵L爸沒義氣、見色忘友!

L爸當初泡妞的招數計有:

 

一、偷饅頭會佳人

L爸去廚房偷了饅頭夾肉鬆,送往L媽的辦公室賄賂(L媽的同事也有一份)。

我:切!饅頭夾肉鬆,什麼鬼嘛!

爸:喂喂喂,在「那個年代」,這樣已然很不錯了啦!

我:L媽,妳也太容易收買了吧!饅頭?肉鬆?天哪!

媽:唉,有得吃就將就一點吧,反正當點心嘛!(竊笑不止)

 

二、偷照片討歡心(怎麼一直在偷東西呢?)

話說當年L媽還是菜鳥一隻,營區裡舉辦藝文比賽。

可憐的菜鳥小姐被其他的老鳥姐姐推出去參加演講比賽。

好個L媽,不愧是文藝女青年!不負眾老鳥之望(其實是被趕鴨子硬上架),一舉拿下了冠軍(還好這方面我是遺傳L媽)

藝文比賽結束後,公布欄上貼出比賽結果,並附有各項目冠軍比賽時的照片。

L爸就偷了公布欄上L媽演講的照片,送了給她。

(嘩,想不到這L爸年輕時也會做這種事的。哈哈!)

 

說到這裡,我又想到之前L媽說過,他們倆晚上約會時,碰上了不良少年,這L爸便叫她先走……

K突然插話道:

「如果L媽從另一邊走,又被等在那邊的另一些不良少年抓住怎麼辦?」

呃,這個……我也不知道怎麼辦耶!我回去再問個清楚哦!

話說到這L爸叫L媽先走,L爸就──

這時,K又插話:

「他該不會是確定L媽走遠後,就『噗通』跪下討饒……」

K邊說邊還比著手勢,雙手做捧物朝天狀:「大哥,這些(錢)請笑納!」

 

哈哈哈,我聽到這裡狂笑不止。還好店裡沒什麼人,不過服務生好像有瞥過來看了我們一眼。

嗯,這段故事我回去後再向LL媽好好確認一番。

「喂,我回去要跟L爸講哦!他一定會氣炸,搞不好還會打電話給你。所以如果看到0932開頭的電話,千萬不要接啊!」我很好心的警告K

K馬上改口說:「那我會說:『伯父,您誤會了!您當年一定是以一敵眾,下跪求饒的是我啦!』」

哦!來不及了來不及了,我會據實以報給L爸,他這番掩飾的說辭我才不會講給L爸聽呢!

 

K分手後,我因吃了大餐而心中有愧,於是買了一碗冰品回家給L媽吃。

LL媽,快下來吃冰囉!」我朝二樓嚷道。

「唉唷,吃不下啦!我還很飽捏。」

「咦,都快九點了,還在飽?你們晚上吃了什麼了?」

「你L爸傍晚回來後,發現妳去吃好料的,他氣到,於是說我們兩個也去吃好料的吧。」

「是哦,那你們去吃了啥啊?」

「那個168吃到飽啊。」

哈哈哈,這L爸,168吃到飽就是他心目中的好料啊?真是的。

L爸去堤防走路了哦?我去找他啦。」

「隨便妳啦,不要吵我看電視了。」

 

於是我走往堤防找尋L爸的踪影,很幸運地,才一會兒,就見到L爸往我的方向走來。

可這L爸看到我,卻故意轉身走掉。

「喂喂,L爸,你幹嘛呢?」我在他身後叫道。

「哼!」L爸仍然假裝生氣,不理我。

我三步併做一步跑往前:「又怎麼了?」

「妳去吃香的喝辣的,有想過爸媽嗎?自己去就好了哦。」

「不好意思哦,我不吃辣耶!」

「那妳和朋友去吃香的喝『甜』的,怎麼都沒跟我講?害我回家後感覺好失落。

「我明明就跟你們報備過了,是你自己老年健忘啦!不然我們回去後找L媽對質。」

「唉,算了,反正L媽一定站妳那邊的。」

「才不是咧!L媽是站在『正義』的一方。」

 

廢話少說,我趕緊把和K聊天時的疑問搬出來:

「喂,L爸,你說以前和L媽約會時遇到不良少年,然後你叫L媽先走,是不是一轉眼就跟他們求饒啊?」

「什麼!我哪有這麼窩囊?我把他們都打跑啦!」L爸說到這段當年勇,馬上又挺起胸來。

「是──哦?那你就說說詳情唄!」我假意崇拜,慫恿L爸講出細節。

「嗯,咳咳……就是啊……」

 

這天,L爸和L媽晚上到體育館約會,正坐在看台上聊天呢,結果來了一些個不良少年,但他們有眼不識惡人,竟拿著破壞體育館外頭單槓所拆下來所得的鐵棍,每走一階梯便用鐵棍敲一下地上,想收先聲奪人之效。L爸一聽有人來犯,心中已有定數,便叫L媽從另一邊的樓梯先下去,他已蓄勢待發,等在那兒了。

那群不知死活的小混混(據L爸說有四、五個之譜),才剛上得看台,大氣還沒來得及喘上一口,L爸便先發制人,一個箭步衝過去,搶過他們手中的鐵棍,然後大開殺戒,殺殺殺……

我聽得津津有味,問道:「然後呢?」

L爸沒好氣地說:「然後?我把他們打趴在地後,就和L媽趕快跑了啊!」

「你都打贏了,幹嘛還跑呢?」

「他們當中如果有一個人跑去『撂人』來,我還在那邊等死啊?」

對哦!我沒想到這點啦。

 

「還有嗎?」我又問。

「還有一次也是在體育館……」

「奇──怪!你們約會怎麼都一直遇到混混啊?」

「這我怎麼會知道?」

好了,這個也不重要,還是趕快講述另一次的英勇事蹟罷!

 

話說另一個夜晚,L爸和L媽在雙雙坐在體育館外的椰子樹下約會兼聊天,結果有二個國中生似的不良少年,騎著腳踏車繞著LL媽一直轉圈,一派挑釁的模樣。L爸二話不說,把這兩人從車上給揪了下來,命令二人站好(喲,果然不離軍人本色)。

兩個小混混正在驚疑不定之際,L爸叫兩人「互打耳光」。他們面面相覷,打不下去(這是什麼怪招啊?)

眼看兩個小混混並不受教,於是L爸開始實施霹靂手段了:

L爸先向混混A道:現在你打他耳光!

混混A不理L爸。

L爸目露兇光,轉向混混B:好,那換你打他耳光!

混混B可能較膽小,所以只得服從,打了他朋友一記。這混混A捱了一耳光,也回打了混混B一巴掌……

「然後他們兩人各打彼此三個耳光後,我就放他們走了。」L爸結尾道。

「喲,看來你也是挺有當流氓的架勢嘛!」

「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;我只是自衛。」

嗯,我瞭。

「不過,」L爸補充道。「現在要打架別找我,謝謝!」

「呵……鬼才找你去打架啦!呿!」

L爸可能不甘受辱,忙道:「搞不好以後妳和你男朋友去約會,遇到小混混,妳還沒屁滾,他就已經先尿流了……」

說什麼哪!幹嘛講得那麼難聽!

 

末了,L爸想起什麼,問道:「妳問這個幹嘛?是不是又把我的事講給那個替代役男聽了?」

替代役男就是K,他目前人在某學校(不是和我同學校啦)裡服刑。

「呵,是啊!而且他還說你當時……」

「這可惡的!」L爸抓狂。「下次別讓我遇見他,他會倒大楣!」

「哈哈哈,你連人家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,怎麼找他麻煩呀!」我發揮了我最後一點保護朋友的良心,L爸又再度束手無策。

「來,回家囉。乖啊!」我摸了摸L爸的頭,結束今天這一場講古大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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