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我上警察局去了!

說到這個上警局還真是有史以來頭一遭呢!不過

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呢?別急別急,待我一一講來:

話說今天我去買東西,才剛走出商店就瞥見地上有張發票──不是收銀機那種直條式的,而是張「二聯式」的發票

我好奇地撿起來看,發現抬頭寫著「XX警察局」,品項是「輕鋼架按裝含工資」,合計一萬多元

哇!是警局的發票耶!到底是哪個傢伙那麼粗心把它給掉了。是警局的承辦人員還是開發票的廠商呢?

由於警局並不遠,而且身為一個好國民,我有義務馬上把發票送往警局

嗯!就是這樣!劍及履及的我,馬上掉轉車頭方向,往警局去吧!

 

到了警局 ,我望著站在門口的那位警察,嗯……待會兒他會把我攔下來嗎?還是我可以大搖大擺地走進去呢?

說真的,我還真沒去過警局呢!連在附近停車也不曾有過,這會兒護送發票而來,也算破紀錄啦!

才剛走上那十幾階的階梯到了門口,那位警察果然開口:「小姐請問妳有什麼事嗎?」

我清了清喉嚨,掏出發票遞了過去:「嗯……那個……我撿到一張要開給你們警局的發票,所以送過來……」

那位警察先生接過去,看了看,說:「哦……這個哦……,這個沒關係啦!」

啥!沒關係?怎麼會沒關係呢?沒發票就不能報帳了啊!

雖然可以請廠商影印第一聯再蓋章,但如今我送正本來,也減少他們作業上的麻煩了不是嗎?所以說,這怎麼會沒關係呢?

還是說,他根本不懂報帳的事,所以認為沒什麼……?

不管怎樣,此舉也算是個善舉吧?好歹也道個謝吧你!警察先生……

(照我的想像,以為警察會很高興的拼命道謝呢!)

心有不甘的我,納納地道:「可是我都已經拿過來了……」

警察先生這才說:「那我就收下好了……」

切!什麼跟什麼嘛……

 

以上就是我第一次上警局的經過。其實嚴格來說我連警局都沒有進去呢!只在大門口晃了一下,時間也沒超過一分鐘哩!

不過沒關係,我還是當自己「做了一件好事」啦!

唉!要不這麼想的話,又怎能撫平我受傷的心情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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