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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中午和朋友K吃飯。(不是大學同學K,而是另一位K

  說到這個K,和他認識的過程也是滿奇特;我想,以後也不太可能以這種方式來認識人了吧!

  剛開始,我們用Email來來回回聯絡了好多次、也通了幾次電話,後來才聊了些別的話題,逐漸算是「朋友」了起來(哦!我們不是網友喔!)。後來他因為當「替代役」被分發到T市,所以我們才有了見面的機會。

 

  KT市後,就時常找我麻煩;曾跟我借職員證混進我們學校的圖書館查資料;不然就是向我問路、叫我陪他去買東西,好幾次打電話來問我說,XX路或XX店怎麼走,簡直把我當免費的GPS;還有一次生重病,又叫我帶他去看醫生。

  我因為體諒他是個外出人,因此趕快披上外套出門去拯救他。結果L爸「虧」我說,為什麼朋友生病,我就那麼「緊張」;但上次他生病,我就一副無所謂?

  我非常努力地解釋說,因為K是可憐的替代役男、孤身在外在破病,真的粉慘……,我只不過帶他去診所(因為我不知要如何形容那間診所的所在)而已,是舉手之勞。而L爸是在「自己的地盤」上,況且還有L媽可以照顧他,輪不到我操心啦!而且L爸一向自侍身強體壯,生病了也是說「小事一椿」,我勸他去看醫生,他還嫌多餘呢!

  因此,兩相對照下得出的結論就是:他又在亂了!

 

  這個K是稀有的「澎湖人」,有次放假回澎湖前,我大吵大鬧說要吃黑糖糕,他也依言買回來了;本來我們約好在市區某處「交贓」,但是他到車站時機車突然壞了,所以必需請朋友去載,他不好意思請朋友載他到市區(因為有點遠),所以只得讓我去車站拿。

  因為當時已經是晚上八、九點了,車站那邊很遠又偏僻,我只好央請L爸開車載我去;結果當L爸知道我不過是去拿盒「黑糖糕」時,就……

  (但是當他吃了一塊後,我就恫嚇威脅說:他已經吃了,所以不得再對這趟「取糕之旅」有異議。)

 

  記得第一次要和K出去吃飯時,和家裡說要跟「朋友」出去晚餐,不回來了。L媽隨口問說和哪個「朋友」,於是我把K簡單地交待了一下:這個KP大唸研究所時,因為……的緣故,所以我們認識了;因為他是公費生,畢業後就是國小老師,目前被分發來這邊當替代役……

  這個L爸竟然說「那這個人聽來好像還不錯,妳怎麼不去追他咧?」我答道:他有女友啦!結果L爸又說,叫我把他搶過來,橫刀奪愛呀!

  哦!拜託!強扭的瓜不甜,搶來的人不好;橫什麼刀、奪什麼愛呀!而且,難道我要搶,人家就會讓我搶嗎?

  於是我罵L爸無聊,說,我們只是朋友而已;而且我的朋友條件不錯者也是有,難道我都要把他們搶過來?

  (這再次證明了這個L爸真的是吃飽沒事幹,專門搞分化和批鬥的……)

 

  可是說實在,第一次和K出去吃飯,回來後覺得並不怎麼愉快,因為他表現的有點「機車」和輕浮。但後來多幾次相處後,他才解釋說那是他的「策略」;他和第一次見面的朋友擺出討人厭的一面,如此可以「過濾」朋友,如果受不了的人,就不會繼續做朋友了……。

  我聽了好傻眼,這招真是……太有心機了!這麼高段的招數,任憑我想破了羊腦袋,也是想不出來的。

 

  KT市「服刑」的這一年中,我們出去吃過好幾次飯,但很奇怪的是,我們每次都去吃火鍋呢!今天我和他提起這個巧合,結果他說「要吃什麼都是我選的耶!」害我一陣無言,不知要怎麼回答才好。

  (真的都是我選的嗎?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了啊……)

  K明年一月初就「刑滿」了,為了報答這一年內屢次地麻煩我,所以他終於良心發現,說要請我吃飯。

  沒想到到了今時今日,我還有朋友在當兵啊!想來也覺奇妙。從前不知道為什麼,我一直很想去營區裡給服兵役的人「會客」;總覺得我要帶著他們想吃的食物去,然後看著他們感動、感激的樣子,一面狼吞虎嚥地吃喝著,一面說著軍中的種種……

  (至於這個「他們」是誰,年幼的我並沒有多想,覺得可能是男友,也可能是朋友吧。總之我就是想去會客呀……)

 

  等啊等、盼啊盼,「好不容易」我的前男友去當兵了,但那時只是小大一的我,根本沒有多餘的錢搭火車去跟他會客,而且他竟然說「不用去了」,因為他放假的時候想回家裡休息;而且我們距離又遠,他怕我太辛苦,但他曾來找過我一、兩次。不過後來我們分手(特別聲明:不是我兵變,OK!)了,所以這個會客的對象就沒了。

  我沒想到的是,小時候我看服兵役者放假是很不容易的;但沒想到等我長大、有能力去「會客」時,不但「刑期」縮短了,而且假也變多了,有很多還是週休哩!所以我的朋友放假都想回家去。再說現在的環境不比從前,他們要買什麼東西都方便多了,不必巴巴望著會客的親友給他們送去。因此,我會面的「夢想」,也就一直沒機會實現。

  漸漸地,我的同學、朋友們,該當完兵的也都當完了,我也沒會客的對象了。直到這個K說他要從軍報國去,我的小小希望又燃起時,沒想到他竟是在學校裡當「替代役」,而且每天晚上都可以自由活動。唉……當這麼「爽」的兵,我就不想去給他會面啦!

  我想會客的對象是「很辛苦、很操,伸手不見天日」的可憐大頭兵啊!這麼安逸優沃的人,不是我想會客的啦!

 

  席間,K提到日前我在部落格中關於「另一半條件」的那篇文章(詳961121另一半的條件》),他說我的條件「太苛」了。我非常不服氣,馬上和他一條條地解釋,並說,我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有一些「理想標準」的,能不能符合是另一回事,但「理想」總是有嘛!並反問他說,難道他沒有嗎?

  結果他馬上說,他沒有嘞!他只要求「看得順眼,相處得來」即可,我又再次無言了。(反正他已有女友,不必再找對象了,所以他怎麼說都可以;任憑他舌燦蓮花,我也毫無反駁的餘地呀!)

  他又繼續說,我理想條件的男生不是沒有,但可能是已經有對象了(「比如說,我!」K笑咪咪地說。「我覺得我幾乎是個『完美』的人唷……」);不然就是還有其他的缺點啦!我可以接受什麼樣缺點的男生嗎?……

  呃……這點,我倒是真沒想過耶!我光只想到「對方理想的條件」,卻忽略了缺點的部份呢!不過我寧願一直忽略下去,畢竟常看缺點的話,會覺得不太愉快呀!那倒不如不要去想好了。反正當「鴕鳥」自有另一種無知的快樂呀!

 

  所謂「與君一席話,勝讀十年書」。今日與K在吃喝間,我被當頭棒喝了!原來……我自認為還「和善」的條件,在男生眼裡看來,卻是如此的嚴峻和擺款啊!

  所以回家後,我痛定思痛,決定把條件改為:

  男的,活的,不抽煙。年齡20~40,身高不限,體重不限。

  K,這樣可以了吧!range夠寬了吧!

 

  最後還是要說,真的很高興可以認識K這個朋友(怎麼說的好像要生離死別了一樣……)。但等他退伍後,我們要見面不知是何時何地了呢!

 

《自稱自己「很完美」的K

  今日的造型有點沒型,其實他是很不錯啦!

  (其實我們已經走出店裡了,又跑進去請服務生出來幫我們照的……)

 

P.S.

  我已事先向K報備說,今日部落格會放他的照片和寫他的壞話,他本人也很大方、二話不說地就同意了。基於「作者最大」的前提下,我就盡情的發揮啦!啊哈哈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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