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了,今天因為實在沒東西可寫,所以來講講以前的事吧!這個靈感是在洗澡時突然想到的。

標題呢,照樣也是取的聳動一點;我既不是「甜心派」,也沒有糖尿病啦!其實我是要厚臉皮講一些曾做過「自認為貼心」的事啦!反正這些是我自己這麼認為的,但對方是否這麼想,我就不得而知了,至少我覺得還OK的吧。

 

大學時,我的室友兼好友DL因發生了一些事,於是我有感而發,也算是為了鼓勵她吧!於是寫了一首歌詞給她。經過了幾天的修修改改,終於在某天的課堂上完成了(真是不好意思,我大學時滿混的就是了,上課非常不專心)。

記得那天DL坐在我左手邊,我們上課向來都是頻傳紙條的。我把「最終版」的歌詞寫在白紙上,旁邊又寫了「因為發生了那件事,所以寫了這首歌送妳」……,大概是這樣意思的說明,然後遞過去給她。

DL一開始可能覺得「這是什麼東東啊?」(我是根據她的表情猜的),可是她看完後就突「啪」地然流淚了。我嚇了一大跳,沒想到她的反應是這樣,而且也怕被別人發現。

當時我有點慌,不知該怎麼辦才好,總不能出聲去安慰她吧(上課是不能講話的呢!),幸好DL沒多久就慢慢停止了。隨後她也寫了張紙條給我,內容就……保密囉!自己猜吧!

DL啊,如果妳有看到這篇文章,但是又忘了這件事的話,沒關係,我會原諒妳的!)

 

啊呀,氣氛有點沈重呢!那好吧!換個比較輕鬆點的好了。

大學時爸媽在開學前載我回學校,途經市區,L媽突然說她想吃吃聞名遐爾的「蝦仁肉圓」,於是我憑著記憶帶他們去了那家店。L媽吃後直呼「好好吃」,但是再怎麼好吃也沒辦法,他們也只能打道回府,學期末再來一趟囉!

後來我和同學去百貨公司,在地下美食街那處的麵包店發現了一種「麻糬麵包」,我覺得滿好吃,於是也想買回去LL媽嚐嚐,那時是每個月回家一趟的。

(反正窮學生的我,也只能買些小吃囉!)

就在回家的前一天,不知哪來的靈感,又想起L媽朝思暮想的蝦仁肉圓,於是在回家當天先騎去市區買,又騎回家,再坐電聯車到市區……。因為我怕前一天買肉圓,冰在冰箱後硬掉,所以才決定當天去買。

那時左手提著沈甸甸的肉圓,右手拿著麵包,覺得我這個女兒還不錯哩!自己也得意了起來,待會兒L媽看到了應該會很高興吧!沒想到這一買卻種下了我日後悲慘的命運。

自從後,每次要回家前,L媽便千萬叮嚀要買「麻糬麵包」回去,而肉圓因為太不順路,所以買的次數較少,但也不是沒有。我還因為買麵包而發生了糗事呢!也為了買肉圓而蹺課……

這一切經過都在961025食物也是一種鄉愁》裡有詳細的說明,還有我買食物的地圖哦!

 

最後要來說說我覺得最「驚天動地」的那件事了。其實現在想起來也不知是貼心還是蠢哪!反正貼心的反面就是蠢。通常自以為貼心的舉動,看在第三者的眼裡,常常是奇蠢無比的呢!

因為我有重考,但前男友沒考上,所以我上大學,他則當兵去了。

話說我大一上學期的某天,算來我們也好久沒見面了;那天他說放假要來找我,我當然是很開心啊!於是星期天他來找我,星期一回去營區。星期天晚上他借住市區阿姨家,我們約好週一早上,我會去「他阿姨家附近的永X豆漿一起吃早餐,然後我再載他去車站搭車」。總之就是想把握在一在的每分每秒啦!

那時大一有一門必修「服務教育」,其實就是打掃校園環境,而且是每天早上七點廿分點名。那天我為了他,連「服務教育」也不管了,早上六點多騎了車就往市區衝。要知道我是個很守時又不喜歡蹺課的人,所以當時也是經過一些掙扎的。當然我不是因為他的發車時間趕不及,所以才選擇蹺課,而是想多點相處的時間啊!

 

可是當我到了永X豆漿時,他卻說已經「吃飽了」,叫我自己吃就好。我當時很生氣,問他為什麼先吃了?他說因為阿姨有準備早餐,所以不好意思不吃。但我還是很怒,明明是我們先約好的啊!難道女朋友沒比阿姨重要?難道他不能跟阿姨說已經和我約好了嗎?

但他的表情就是一副「無關緊要」的樣子,一再強調說「不能辜負阿姨的心意」。我又說你可以先吃個幾口(阿姨是準備饅頭和一些肉鬆類的小菜)(給當兵的人準備饅頭當早餐,阿姨妳真是……),然後假裝說「吃不下」,請阿姨幫你把饅頭包起來車上吃。如此既顧全阿姨心意,又可以陪我一起吃早餐,這樣不是很好嗎?

他說他哪會想那麼多。

可能因為我一直很怒吧!他覺得我很煩,所以後來我們便由爭執,而漸漸吵了起來。因為顧及店裡還有其他客人,所以我壓低了音量,但是明眼明耳人,一看一聽就知道我們在吵架。

後來我看看搭車時間快來不及了,就說先載他去搭車吧!他還賭氣說不必了,自己走路去得了。

其實他用走路的哪來的及呢?雖然在盛怒中,我還是說載他去車站。

而我點的那份早餐,也只吃了一兩口便沒吃了。因為我才剛開動便得知他「吃飽了」,後面就開始吵了,哪還吃得下呢?我們兩人才剛站起來作勢要離開,店員馬上就去收我的餐點。

唉!不用做到這麼明顯吧他們!

 

到了車站,我們兩個臉都很臭,說了聲「再見」後,他便進剪票口了。我站在車站大廳裡,看著時鐘,再過十分鐘車就要開了……

我想他這一回去,我們又不知何時才能再見面了。這趟好不容易他來找我,卻因為臨行前的這一吵,把昨天歡樂的氣氛都給吵掉了。我不想要他此行帶著吵架的結果當Ending回營區,也不想自己留著這個殘缺且不愉快的記憶;而且如果我們就這麼各自散了,搞不好下次見面時會怪怪的呢!

於是我跑去看了時刻表,他搭的自強號最近停靠的一站是新營,再十幾分鐘後有一班電聯車南下。我站在時間表前想了又想,翻了翻錢包(通常我不會帶太多錢);又想到,我十點還有課呢,騎回去也要半個小時哩!

新營、電車、上課、他、我們、吵架……,這些念頭一直在腦海裡打轉著。然後我牙一咬,就跑去買了自強號車票,衝上月台跑上最近的一節車廂,才剛站穩車就開了。接著我一節一節車廂找他(因為我不知道他是坐哪個車廂),一直找到第四個車廂才看到他的背影。

因為一直沒看到他,心裡又急,還想說自己會不會是上錯車了呢?(大一那時還不流行手機,大家只有B.B. Call,所以也無法聯絡)然後我輕手輕腳的走到他背後,深深吸了口氣,鎮定鎮定後就拍了他的肩。他轉過頭來看到是我,非常驚訝的表情,問我為什麼會在車上。我說我是來和解的,我們不要吵架了,好不好?

於是我們便和好了(唉呀!如果這樣還不能和好的話,那我乾脆跳車下去算了),到了新營站,我依依不捨的下車了,他也趴在窗上和我做無聲的道別。

……這才是情侶分開時該有的場景嘛,吵什麼架,切!

 

接下來當然就是搭電車回市區,然後又衝回學校趕著上十點的課啦。唉!真是個剌激的早上啊!

(當然回去我馬上和DL訴苦囉!只是不知道她還記得嗎?)

 

好了,說到這裡,不知道各位看倌有什麼意見呢?其實我想問的是,那時我在早餐店和他吵的事,真的是很無聊嗎?(因為他是這麼說的)

我想也許男生會覺得女生這樣很無理取鬧吧!但那時我問了一些女同學,她們卻認為他是應該要陪我吃早餐的啊!或許這就是男生和女生不同的地方吧!我們重視的是「相處」啦、「在乎」啦這些的,而男生就……。說實在,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呢!

還有,我都已經做到這樣了,他還給我兵變,叫我要如何自處呢?唉!當初我不應該跳火車的,而是把他推下去才對呀!

 

最後,如果看完覺後卻得我這些舉動其實一點都不貼心,根本就是自我陶醉的話,那麼我很抱歉,因為一開始早就說了……這原本就是我「自認為」的嘛!

看完就算了,不要罵我哦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鬧鐘叫醒手指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