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又和L爸吵架了,這次是為了買「鍵盤」的事。

 

因為辦公室電腦的鍵盤有點老舊,所以我打算換新的。那天下班後到X3C買了一個鍵盤。隔天到辦公室裡一換上,覺得還滿好用的,正巧發現另一台電腦的鍵盤也該換了,於是又跑到X坤再買了個一模一樣的。

因為買第一個鍵盤時,還另買了CD收納包,所以並沒有注意到鍵盤的單價為何。等到買了第二個鍵盤後,要報帳時才發現──

發票上第一個鍵盤要價315元,但第二個卻是249元。

 

嗯嗯……這是怎麼回事呢?

幸好鍵盤的那兩個紙盒還沒丟棄,約略檢查一番後,發現是X坤的條碼貼錯了,所以才會這樣的。

下班時我把兩張發票和兩個空紙盒帶回家,打算去X坤問個清楚。

L爸見我又把紙盒帶回家,便問道:「妳換嘛又把鍵盤帶回來?」

(因為我之前是下班去買的,所以先帶回家,隔天再帶去辦公室。)

我說因為價錢有誤,所以要去X坤一趟。

 

L爸:唉唷……妳幹嘛那麼麻煩呢?如果都是315元,那妳還要再把錢給他們哦?

我:是啊!如果真的是315元,本來就應該再補上的嘛!

L爸:沒事找事做,幹嘛呀?

我:我才不要咧!不想貪小便宜。

L爸:妳這樣做,人家又不會感激妳。

我:我不管有沒有人會感激我,反正我就是不想貪這種便宜。

L爸:可是妳又不是當場發現的,都過好幾天了……

我:今天如果我沒發現那就算了,但現在我已經知道了,就要去問個清楚。

L爸:如果是省錢,也是省到你們單位的錢;如果要再補上,那也是你們單位的事。何必呢?

我:多退少補本就是正當。

L爸:吼!吳X坤的錢那麼多,妳還替他還這幾十元回去幹嘛?

我:我管他吳X坤的錢多不多!反正我就是要去啦!

L爸:哼……!

 

這時我也有點氣起來了,對我而言,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,我認為是我「個人原則」的問題啦!反正我就是堅守「在有知覺的情況下,不佔人家便宜」的想法。

為什麼L爸不能理解我呢?

(這個話題之前也寫過,詳961125拾金愚昧》)

我大概知道L爸的想法:

這是小錢、這是他們的錯(所以身為消費者的我們,默默接受就好了)……

 

而且說到底,要跑一趟X坤的人,是我耶!我又沒麻煩到任何人,L爸幹嘛這麼「反對」呢?我認為我這種行為,就算不是「情操高貴」,但至少是個「正當」的行為吧!怎麼L爸卻不斷抨擊我呢?

於是我忍不住氣,便說:「哦,你就是這麼教子女的?貪小便宜也沒關係嗎?我真高興我沒受你的影響……」

 

隔天L媽偷偷和我說,L爸晚上時很生氣地向她「告狀」,說我說了那些話……

L媽,難道妳也認為,我不該把多的錢還回去嗎?」我相信L媽一定會站我這邊的。

沒想到L媽卻說:「我也是覺得妳不用去啦!妳想想看,不管怎樣,X坤的店員貼錯條碼,如果妳去找他們理論,那搞不好店員會因此被罵……」

嗯,這點我倒是沒想過,可是……可是,說不定那批鍵盤都貼錯了呀!難道要任它錯下去?其他的消費可能會買到貴的東西呢!

(是啦!的確這些都和我沒關係,但只是舉手之勞的事,為什麼不去做呢?)

而且我認為,只要X坤店員趕緊把貼錯的條碼更正過來,也不一定會被主管知道呀!再說,貼條碼這工作應該是很多店員都會做的,所以主管要罵誰呢?總不成把每個人都叫過來罵吧?

 

L媽叫我和L爸道歉,我說我不要。我不認為我有錯。

雖然只差幾十元,但我能幫我們單位省錢,難道不是件好事嗎?就算是要補錢回去,那也是應當的呀!

這年頭是怎樣,想要誠實的人還要顧慮東顧慮西的?

後來L媽也有些不高興了,說我「很固執」(L爸那天也是說我「擇惡固執」),固執到討人厭……

是哦是哦!反正我就是認為:

在沒有麻煩到任何人的前提下,我要自己去將這筆帳算清楚,又有什麼不可以?他們兩個到底在反對什麼呢?

是怕X坤店員被罵?還是擔心(我的單位)要再補幾十元回去?

這些都是小事吧!

為什麼我想要「誠實」的一個簡單的行為,會受到這麼多「阻礙」呢?

 

下午去了X坤一趟,把兩個空紙盒和發票擺到櫃檯上,和店員一說,他說要查查看,結果……

回到家後,我把新的發票拿到L爸面前:

「哼!你看!其實是249元啦!所以X坤退了66元給我啦!怎麼樣~~」

L爸不答話,但我知道──

我勝利了!哈哈哈!

66元就是我勇於查證的回報(其實也不是我的錢……)

我只是證明了「我做對了事」啦!

 

(嘖嘖嘖,說的有多麼嚴重似的。其實天下本無事,L爸擾亂之。我要再去X坤一趟,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是他一直跟我盧,所以我們才會開起辯論大會來的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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