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做完復健,在我家附近的超商買了些東西。

從超商出來時,看到兩隻拉不拉多在路上奔跑。我想到了住在我家附近的一位學生W,他們家裡就養了兩隻拉不拉多(叫做豆漿和米漿)。

現在怎麼那麼巧也是兩隻拉不拉多,該不會是那W家裡的吧?正這麼在想時,就看到W騎著機車過來。

我:ㄟ……W,你在遛狗啊?

W:不是!牠們跑出來了。我要抓牠們回去。

我:是哦!

W(把車熄了火):妳幫我看一下啊!我去追牠們。

 

不一會兒,W趕了其中一隻狗回來,讓牠坐到機車踏板上,但他車子還沒發動,那隻狗又跳下來了。這時,另一隻狗還從相反的方向跑走了。

W一臉的殺氣,又停了車去追……

我看了覺得很好笑,但我也沒辦法在那兒陪他追狗、抓狗,於是就先回家了。

 

轉進巷子後,看到對面那排的其中一戶人家,有十幾位學生模樣的人聚在車庫裡。

那時已經九點半了,我想說他們應該待會兒就會散了吧?

等到我洗完澡十點多時,他們非但沒有解散,而且還越笑越大聲(聽起來是女生的聲音居多)。

我又想……好吧!他們頂多鬧到十一點,我就再忍忍吧!

可是他們很過份,直到十二點還是在那裡說說笑笑。因為夜深,所以只有街上有些許聲音都會聽的很清楚,更何況他們是那麼大聲的在喧嘩呢!

我推開陽台的門,從上看下去,這才看清楚了他們是在吃吃喝喝呢!稍早騎車經過時沒看清楚,只看到一群人聚在那兒

我看看時間,已經十二點十幾分了,他們還不肯停歇。我本來想出去勸勸他們,但轉念一想:

我這麼一出去,勢單力孤的,如果他們群起攻之,那我該怎麼才好哇?而且他們那麼沒公德心,是該受點教訓才是。於是我就──

報警了!

我撥了110,沒多久便有一位警察接了電話:

 

警:110報案中心你好。

我:請問妨礙安寧可以處理嗎?

警:可以的。

  我:哦……這是XXXX巷,這裡有一群年輕人在臨街的車庫邊,非常的吵鬧、嘻嘩。他們從九點多就一直這樣了,我本來以為他們看夜深了會收斂些,所以一直忍耐著。但現在都十二點多了,他們還是很吵。

  警:請問他們是在……?

  我:就是一樓的車庫裡。因為車庫就在馬路旁,而且我們這裡回音還滿大的.所以聽的很清楚。

  警:那他們在哪戶住家?很明顯嗎?

  我:嗯……我不清楚那家的門牌是幾號。但從XX巷進來不到五十尺,就可以看到一群人在車庫裡了,但非常顯眼。

  警:我知道了。那請問小姐妳貴姓?

  我:我姓L

  警:我們會馬上過去處理。

  我:非常感謝!

 

  報完警後,我有一絲絲的快感,等著死吧你們!沒公德心的傢伙。

後來我不敢再推門出去陽台上,就站到窗戶旁的椅子上翹首等待著。但因為陽台圍牆高度阻礙了視線,所以看不到那邊的狀況(除非要到陽台上,否則在我房間裡是看不到的啦!)

等了沒多久,我「感到」似乎有些動靜了。後來那些學生吵雜的聲音果然就消失了,又再過了一會兒,又聽到機車發動的聲音(應該是他們都散了,回家去了)。

哇哈哈哈……正義又再次獲得勝利了!我贏了,正義萬歲!

 

隔天在MSN上遇到W,他說他抓到兩隻狗回去後,把牠們揍了一頓。我正在笑時,他又說在追狗追到我們這條巷子時,看到了一群學弟妹在烤肉……

我聽到這裡,心中驚了一下。學弟妹……烤肉……,該不會就是那群學生吧!哇!竟然是我們學校的耶!

W說學弟妹很高興的和他打招呼,他們應該想不到,幾個小時後竟然有警察找上門去吧!

我本來想把報警的事和W說,但旋即就打消了念頭。這還是不說為妙啊!

 

不知道這群學生有沒有受到一點教訓?公德心還是不能少的啊!如果想聊晚一點,可以到快炒店或KTV那種場所去吧!如果不想花錢,至少應該進屋裡去。

我也不願意報警的,只是他們真的過份了。希望他們以後別再這樣囉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鬧鐘叫醒手指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