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我心血來潮,花了幾個小時寫了個短篇故事《一見鍾情》。寫完後覺得頗開心,但又有些複雜。

 

這樣的創作可不比寫日記。日記是流水帳,信筆塗鴉亦無妨。但若我真用心去投入一個故事中,那可是要耗掉許多精力。抓破的頭皮和絞乾的腦汁先不計,光是故事的構思和用字遣詞,還有資料的查閱、證實等等,也得花去許多氣力。

其中最傷神的當屬構思了。我常會因為一個畫面、一則新聞,或別人的幾句說話,便能幻想出某些情節來。但有了「點」,當然不足以成為一個故事,於是接下來我就得開始拉絲,最後才能織就一匹布。

有些時候很幸運,在靈光乍現的最初,便已成「線」或有片斷的「面」;若動工後又運筆如飛,那自然是一氣呵成,順暢快活了。這種情況當然最是理想,也應該是每位寫作人所希望的吧!只可惜繆思女神分身乏術,並不能時時光顧我;所以我經常是捧頭撓腮,又或是嘆氣發愣,像個忽而過動,忽而憂鬱的瘋子!

 

根據我自己非官方的統計數據顯示,最多的點子是「故事的開頭」,但卻經常淪為有頭無尾;次之(也是一種很奇怪的狀況)的是先想到了「結局」,再以此去架構出整個故事。最後一種情況,就是先有了一些零零星星的片段,再慢慢去延伸出頭、尾。但這種狀況並不很理想,因為這樣無頭無尾,偏要做成一個故事,大部份時候是很勉強的,所以也最常遭到腰斬。

有些故事我憑空便有了許多靈感,但卻不知如何收尾,於是只好擱著。隔一陣子再去看,當初的那股熱忱衝勁已過,最後只好讓它長眠於資料夾裡。有時我不甘心,硬是要寫完,但卻把它養成了一個頭大、肚子大,但腳卻又短又小的畸形人,走沒兩步路便要摔倒。別說其他人看了怪異,就是我自己見了都叫難過。

但是怎麼辦呢?孩子都養大了,讓我把它的腿砍了,再接副新的,我既不捨且也無力。於是他只好拖著沉重的身子,一拐一拐的出來現世了。

有這種孩子雖然不幸,但更慘的是那些夭折的小嬰。一截截的斷手殘腳和破腦袋瓜堆在地上,我卻沒能力將它們拼湊成完整的樣子。我常望之興嘆,可惜了這些好點子呀!這時便恨自己不曾修習過建築學,或太少玩樂高積木,致無法堆疊這些好材料啊!

 

偶爾偶爾,在種種天時地利人和、機緣巧合下,一個漂亮完整的嬰孩出世了。於是我當然滿心歡喜,對他如珠如寶的愛護著;但在帶他出去之前,一番修修改改自是免不的了。有時僅為了幾個字詞的琢磨,便讓我精疲力盡了。

好不容易萬事俱備,孩子都打扮妥當了,但最恐怖可怕的時刻才剛要到臨呢!醜媳婦也終須見公婆,所以這孩子亦不能逃過「見人」這一關。於是不管願不願意,只能牙一咬把他推出門。有時候(其實只有少數時候)我是懷著開心、滿意的心情帶他出門;大多數時候我比他都還要忐忑不安,深怕來招來惡評。

如果他人沒有評語,我會小小鬆了口氣(那這到底……是好是壞呢?);如果他人有好的評價,那我會開心極了。如果如果,有人批評了我的孩子,那我二話不說,馬上抄起菜刀,和他拼命去……

嗯,當然,這是不可能的啦!這時我會感覺喪氣頹唐,心情糟的哪!

我也知道這樣不好,但個性如此,又容易被他人的言語左右,實在不是個好現象。當然這也是因為我很重視我的孩子,所以才會如此患得患失;如果有一天我能超然於一切的批評之上,嗯,那我想,我應該是成仙了,才有這種可能。

 

那天,【天才老師】說,他看了我的故事……。話猶未盡,我馬上打斷他:

「不不不!我不要聽,你可別告訴我啊!」

嗯,好個標準的鴕羊呀!

但可能他已收不住話,又或者是我「警告」的太慢,所以他仍然繼續說道:

「我覺得還不錯啊!」

於是剛剛那把焦慮的火焰,馬上被澆熄,只剩餘炭中冒出一縷微弱的白煙。我小小聲地問:「是哦?真的嗎?」

天才老師說:「妳可以朝這個方向再努力……」

 

呃,努力些什麼呢?我並沒有努力的目標哪!

出書、當作家?嗯,別傻了吧!

又或精進自己?到底精進來做什麼呢?我也不知道耶!

但是既然講到了寫作的問題,於是我又開始向這「免費」的顧問做問題轟炸了:

(嗯,希望他別看到這一段,否則以後可能就不能再這樣為所欲為了。)

 

「那個……天才老師啊,你寫的故事,你自己都很喜歡嗎?」

「不一定。一百個球可以有十個好球,就很不容易了。」

「可是就像『猩光大道』的評審說,你自己喜歡不喜歡這首歌,其實觀眾都聽得出來。如果我們本身都不太喜歡了,又怎麼感動別人呢?」

「這牽涉到喜好的問題。這一群評審不喜歡,說不定另一群喜歡。你不可能要天下的人都喜歡,但有沒有到一個水準,自己會知道。」

「那先不要管評審或觀眾好了。如果你本身就覺得,這個故事只是『還好』呢?」

「那可能寫出來也不太好看,只是聊備一格。……寫作就是這樣,一開始很興奮、很有感覺,但有時寫到最後就~~」

原來,不只「素人」的我會有這種困擾,連天才老師也都這樣了。這時我感到了些許安慰。果然還是要找同類,才能發現自己的痛苦,根本不算很痛苦;別人的比較起來,都是有例可循的啦!

 

「極短篇,就是一堆障眼法。不斷的障眼法,還有搞曖昧……」

「『障眼法』……感覺好像是在欺騙讀者呢!」

「不是的。障眼法是閱讀的趣味,在撥開一層層迷霧的過程中,可以刺激想像力。」

「但要是讀者無法體會呢?那是讀者要檢討嗎?」

「也不一定。有時閱讀素養不夠,有時也可能是作品本身的問題。」

「嗯。有時我會去猜作者想要講什麼,可是又不知自己猜的對不對,也沒辦法問人。……我覺得應該不是作品的問題,是我素養不夠吧!」

「那簡單啊,一個禮拜最少讀三本書。假日可以看兩本,平常看一本。」

三本、兩本、一本……。我倒吸了不止三口涼氣,這簡直要了我的命。我看書的速度一向不快,吸收能力也不很好;而且我都是利用睡前看的,有時一天只能看個二、三十分鐘,所以一本書我得花上一個禮拜(或更多),才能解決掉。像天才老師這麼猛的閱讀法,我我我……

 

之前天才老師說,他最近一天寫一篇小說,有時是兩篇。本來我覺得這是很「正常」嘛!中文博士耶!寫故事不正是他們的「專業」嗎?

可當我自己動筆之後,才知道這可一點都不簡單。完成後,根本就是脫了層皮。

對我而言,每完成一個故事,都從生命中燃燒掉了一些什麼。因為在這期間的過程中,付出了紮實的心力,真的好像生個了小孩一般,很累人的。

但我們不可能光生孩子、耗掉能量,卻不加強體力,那怎麼可能再來下一個呢?所以囉,天才老師說得好,因此我們需要閱讀啦!閱讀可以補給營養,讓陣痛的過程縮短,減少頭皮抓破和腦汁絞盡的時間。

 

燃燒─補充─再燃燒─再補充……。怎麼這個過程好像浴火的鳳凰呢?或許學者、作家們,都是自火中一再重生的吧!我目前的功力淺薄,過了一趟火後,得需要休息好一陣子,才能從餘燼堆裡,灰頭土臉地爬出來。

天才老師說:寫東西真的會陷入瘋狂狀態,尤其是一直寫不好。嗯,這點我非常認同。這也是因為對本身有所要求吧!如果只想要交差了事,又何必如此痛苦呢?

嗯,寫到這裡也很累了。好吧!我就來去看書好了,希望今晚的夢中不會有火、鳥,或者一堆書壓著我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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