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幫了T一些忙。事情告個段落後,週末他請我吃飯。

因為考慮到他的心情,我想,或許吃飯時應該收起相機,別再拍個不停了才是──雖然一直以來,朋友們都很慷慨地包容我這喜歡胡亂拍照的習慣。

當第一道沙拉送來之後──

 

「咦,妳不拍照啊?」T問道。

「不拍了。今天要好好地吃頓飯。」我痛下決心。雖然相機就在包包裡,但今天……不可以!

「哇,太好了!」T發出歡呼,開心的說。

 

欸,這是……怎麼回事呢?我一直認為T(或其他的朋友們)並不很在意拍照這件事。之前和家人外出用餐,L媽見我拍個不停時,也曾問過這個問題:

「妳和朋友吃飯時也這樣,他們不覺得很煩嗎?」

「嗯……應該不會吧?我都有先徵得他們同意啦!」我非常有自信地答道。

可不是嗎?他們不是都說「沒關係」的嗎?而且對於別人的餐點,我通常都速戰速決。只有自己的那份,才會較仔細的拍,並且變換各種角度──這是我的耶!我總可以慢慢的、好好的拍了吧?

我以為這樣,應該算是皆大歡喜的吧?但……

為什麼T一聽到我要休兵,會是那麼開心呢?

 

回家後我想了想這個問題,其實,或許他們心底並不是真的那麼願意讓我拍照。畢竟肚子已經餓得要命了,還得忍受食物被我奪去的痛苦。而且就算我在拍自己的那份時,可能或多或少,還是會令對方感到困擾呢!

但因為是朋友,所以他們包容我、忍受種種的不便。

 

是的,包容。

包容某個人和他的壞習慣,都是因為有愛吧?但包容是否也意味著某種程度的忍耐?

因為他/她是我的朋友,所以我們忍耐他的遲到、忘東忘西、刺耳的說話方式、某種我們看不順眼,但又說不出口的討厭行為;或者是,喜歡拍照的諸多壞(怪?)習慣。

當一切束縛都解除、不必再吞忍時,難怪T會開心的笑了(哇,終於能痛快的吃頓飯了!)

 

現在想想,除了爸媽對我永無止盡的容忍外,再怎麼親密要好的朋友,也不可能無限上綱的包容下去──或許男女朋友除外吧!

我猜,這世上也只有父母對子女(但不包括子女對父母哦),和對待自己真正心愛的人,能夠做到真正完全的包容外;對於其他的朋友、同事、上司、親戚……等,都是只是程度不一的忍耐吧?至於程度的多寡,端看對方在你心中的地位,或是涉及利益的深淺吧!

 

從前唸書時,同學常讓我幫他佔位子。其實我並不喜歡這個工作,但因為她是我的好友,所以還是照辦。雖然有點不甘願,但畢竟我還是做了。那是不是說,我的朋友們同樣因為著友誼,所以忍受我愛拍照、胡言亂語、粗魯闖禍……等等,許多許多的缺點?

要察覺別人的「犧牲」是很困難的,因為我總是粗枝大葉的認為「應該沒關係吧?」、「這個還好吧?沒什麼大不了的」。或者,我根本就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傢伙,已經享受慣太多爸媽給的便利,所以「推己及人」,認為大家都應該要為我大開方便之門?

 

有時候想到這些,我會覺得很慚愧;但常常一轉眼又給忘了。到底怎樣才讓我的心思細膩點?呼,好像挺困難的呀!

對於那些以愛心包容我的朋友們,在此我要為了……曾經搶了你們的餐點拍照、指使你們做奇怪的事,又或說了哪些嗆人的話,藉著部落格一角向你們致歉!希望你們大人不記小人過(我是……小人?嗚哇哇~),不要記我的恨喲!

 

ivr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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