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我身為「四眼羊」的歷史非常悠久,那是打國小三、四年級就開始的了。

從前L媽有輕微近視,看書時她偶會掛起眼鏡。兒時的我因著好奇,曾多次拿她的眼鏡來戴,而且自覺掛上眼鏡後「很有氣質」,就在鏡子前轉過來又轉過去,顧盼生姿的攬鏡自賞,好不開心。也曾暗暗幻想過「如果我近視了,就能戴眼鏡啦!那該有多好。」

如今想來,這種孩童式天真的想法,真是可笑的緊。有一天,當我感到視線越來越模糊時,也意識到「啊,我是不是近視啦?」於是吵著L媽帶我去檢查。

當時的心情是有點「期待」,但也怕挨罵。要是真患了近視,自然得配眼鏡了,但配眼鏡要花錢的,這也是我擔心的理由。

不管如何,當眼鏡行老闆宣布我有「一百多度」的近視時,果真當場被L媽念了一頓。但我已晉身「輕微視障」行列,自然不能不配付眼鏡了。願望終於成真了,我內心好像還偷偷高興了好幾天。

後來才知道,這種事實在沒什麼好開心的,因為它讓我的生活非常不方便呀!

 

當時班上近視的同學還不多,所以當我鼻樑上掛著大大的塑膠眼鏡去上學時,還引起了一陣小小的騷動。

現在回想起來,那個年代的眼鏡款式實在是俗斃了。雖然「玻璃鏡片」的品質較佳,但相對價格也高,重量也不輕。再說,我是個小孩,難免較粗魯好動,要是一個不小心把這麼高貴的眼鏡給摔了,那可真不得了。因此最後就選了塑膠框和某種材質(抱歉,忘了那是什了)鏡片的組合。

記得我的第一隻塑膠眼鏡是粉紅色的。現在再讓我選這個顏色,是絕無可能的了。

 

就這樣,隨著度數的增加,我也陸續換了好幾付眼鏡。其中有幾件印象較深刻的,以下便一一道來吧:

 

一、卑鄙的籃球課

每當想起這件事,仍覺得很對不起陳同學。一切都因為我太孬和……沒錢啊!

國中體育課常以「打籃球」帶過。有陣子我竟也有點喜歡這個球類運動哩!

因打球需要跑跑跳跳、又會流汗,眼鏡不停地滑來滑去,實在很煩人。有天我和幾位同學一起練習,當時的近視度數還沒那麼深,自忖摘掉眼鏡還能勉強應付,為了想痛快的打球,於是我拿下了眼鏡,但,這該放哪裡好呢?

環目四顧後,我決定先把眼鏡放在「籃球架」下,而且還放得很邊邊。我認為應該沒人會鑽進去那裡吧!

但是我錯了。下課後我要去拿眼鏡時,發現它已經──破了!而且是被踩壞的。

 

發現這個晴天霹靂後,我嚇傻了。我站在場中央汗頻頻冒著汗,除了有運動完流的汗水外,還有擔驚受怕的冷汗。後來我胡亂問著四周的同學:「剛才有誰去籃球架那邊了嗎?」

不知是誰說,「陳X」有坐在那裡哦!於是心慌意亂的我,便認定了陳X就是兇手。接著也不知哪來的勇氣,就去找了陳X,請求她要「賠償」眼鏡的錢。

 

其實,把眼鏡放在那種地方,根本就是我自己不對。但因為眼鏡並不便宜(對當時的我來說,幾百元就是很了不起的金額了),而且回家後一定會被罵的。根本沒有零金錢的我,哪來的錢呢?

我也不記得跟陳X說了些什麼,大約也是些硬掰亂拗的言詞吧!而且,根本沒有人能確切的證明,眼鏡是陳X弄壞的。可最後陳X竟說會賠錢。

究竟她為什麼會同意我的求償,到如今我還是想不通呀!

 

當晚我要去補習班上英文,因為順路之故,另一位同學的父親就讓我搭便車。於是我請他先帶我去眼鏡行,請店家照原來的度數配,兩個小時下課後我就要拿到!

當然這是很趕的,但我拼命拜託他們。因為:

一、沒有眼鏡,我簡直啥事都不能做了。隔天要怎麼上課呢?

二、我一定不能讓L媽知道這事。所以只能趁當晚把一切都弄妥。

當晚的補習自然是什麼都看不見了。其實我也無心上課啦,一心只牽掛著「眼鏡能不能及時配好」。還好九點下課時,店家真的弄好了。我太高興了呀!於是遞上了陳X給的五百元,我拿著浴火重生的眼鏡,開開心心的上了車,回家去啦!

 

其實我一直對這件事覺得很抱歉,因為我的膽小怕死又孬種,竟隨便誣賴同學,讓人家賠錢給我。可是我真的──

真的就是沒錢,又不想回家被罵啊!

(謎之音:這麼看來,妳非常有肇事逃逸的潛能啊!)

L小姐:閉嘴閉嘴!)

X,對不起哦!如果妳結婚有放帖子給我的話,我一定會多包五百元還妳的啦!那我現在就唱跳「Sorry, Sorry」給妳賠罪,好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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