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同事EE問我週末有沒有空,能否參加族語認證的監考?我答可以。就在快要掛斷電話的那一瞬間,我突然想到了個不很重要的問題:

「欸,那我是做什麼的呢?」

「監考啊!」EE說。

「哦~」

接著EE笑著說:「妳上次不是說有什麼魔咒的,所以妳還是當監考吧!」

 

話說舉凡全民英檢、原住民族語認證、客語認證等語言相關的考試,在我們學校裡都是由某單位協辦,而EE便是某單位助理。之前都只有當「考生」的份的我,不會知道原來一場考試需要這麼多事前作業及人力。

比如說出考題啊、試卷印製(包括答案卷題目卷,測驗光碟等),編製試務人員手冊、報名人數統計及造冊等等,這些工作我們協辦的學校,是接觸不到的。但就我所知,每回考試EE便要借教室充做考場、休息室、試務辦公室,還要找同仁來監考、找工讀生協助,訂餐、佈置考場(桌角貼名條、教室外貼坐位表、校門及走廊各處貼指引標示等)。遇上較複雜的考試,好比有考口說這類的,還要特別找電腦教室(然後這些電腦又得事先都測試好)。凡此種種都是又多又繁雜的。

監考人員的工作相信大家都明白,就是考生在試場裡作答時,每間教室裡要有兩位監考人員,以便互相監視對方不可發呆、打瞌睡或偷看考生繳交上來的答案卷等等。但「管卷人員」又是做什麼的呢?

 

據我少得可憐的經驗來說,大概就是在考試當天先再度確認考場的佈置,如桌上准考證號碼貼紙和名冊上是否一致。考場檢查完畢後回到試務辦公室,在眾目睽睽下,拆開考試告天一早由保全人員押送來的試題卷(或光碟)及答案卷,連同考生名冊、試場記載表(登記出缺席人數、違規事項的記載表)及文具等,一一放入大提袋內。

每場考試開始前約半小時,監考人員向管卷人員領取大提袋(雙方都要簽名),然後監考人員就到教室裡關閉。考試開始後廿分鐘,管卷人員要去巡場並登記缺考人數。考試結束後監考人員會帶回試卷、答案卷及試場記載表,管卷者需一一清點數量後(雙方都要簽名)加以彌封,再給監考者下一場的試題……

如此周而復始,直到當天的考試結束後,要在試場主任的監督下,把答案袋、試卷袋等裝入箱子內上封條,由試場主任簽名。最後保全人員把所有的東西運回總公司……,呃,我是說主辦單位,然後我們才可以快樂的回家去。

 

當然每個工作都很辛苦,好比監考人員就得一直罰站,而且又要應付考生的各種狀況。比如有人作弊(目前沒遇過。但我一直夢想能夠揪出作弊的人,那多有成就感呀!)、身體不舒服要上廁所(目前沒遇過。倒是有次我重感冒去監考,結果咳個不停……囧),或是手機鈴響影響其他人作答(這個倒是抓過幾次。然目前尚未遇過有人肯放棄認領手機,假裝事不關己的)。

而管卷人員要負責試題卷(考試開始前很重要!)和題目卷(考試結束後很重要!)的保管和發放。總之試務工作就是要小心再小心,不能出錯,否則會有被憤怒的考生或家長亂棒打死之虞。

而如此辛苦工作的代價,當然就是服務考生、使考試順利進行,讓大家都能開開心心的出門、安安全全的回家,並且順便撈張證照走,這就是我們試務人員最大的期望。而那微薄的工作費或是中午的雞腿便當(有時是排骨。若是僅有半天的考試則無供餐),我們一般都是不看在眼裡的,我們注重的是榮譽及服務──這樣大家都懂了吼!

 

EE不棄,每有這種工作都會呼朋引伴,找我一塊兒參加。總之多年以來,我參與過數次試務工作,但多是擔任監考人員一職,只記得兩、三年前擔任過一次「管卷人員」。然上個月底的閩南語認證,EE卻讓我擔任管卷人員。

我有點奇怪,因為我已經很習慣當監考啦,尤其經過多次的經驗,我已練就站著偷睡覺及觀察考生服裝髮型鞋子的嗜好來。且管卷的工作流程我並不是太熟悉,擔心會出槌呢。可是人家叫我幹嘛我就幹嘛,而且工作分配名單早就排好送到土星的總部去了,因此那次我就硬著頭皮上場。

可是當天下午考口說時,出了不少狀況(本來想寫的,但回家後就沒力了),好不容易到了最後試場主任封箱的階段,大家都希望能趕快結束回去休息。這時我突然想到多年前,同樣是擔任管卷人員的那天,那回的考試(怪的就是,九月底時我還記得是啥米考試,但今天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啦!)也是有了狀況,然後我不知哪兒來的靈感,就對EE說:

 

EE啊,上次的XX考試我當管卷,就有了○○狀況……(經我這麼一說,EE也想起來了)。這次閩南語認證我又當管卷,結果又……。難道這是說,我最好不要當管卷的嗎?」

本來我只是好玩隨口說說而已,但EE似乎認為很有道理,並將之命名之「LJJ參加本校試務工作之管卷人員大魔咒」,判我從此不得染指管卷一職,只能繼續乖乖的待在教室陪考生罰站(其實是,考生們坐著,監試人員罰站)。

好吧,既然老天要把這種魔咒加諸在我身上,那我就承受吧!只希望這回的考生配合一點,讓我抓幾個作弊或大鬧考場的,一償我多年來的宿願。嗚呼~

 

相關文章:0991105這個字我看不懂欸!

 

voicexml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鬧鐘叫醒手指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