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619號(週日)那天中午,我和L爸及L媽出去吃飯,吃完後我到附近的康4美買東西,因為辦公室的抽取式衛生紙用完了,需要補充,剛好康4美就在吃飯地點附近,加上我的保濕霜快沒了,想說順便去看看,說不定能買到合用的產品。

(我對保養品的品牌忠誠度不高,而且喜歡嘗鮮。)

4美裡頭有許多試用品,有時我會依照需要來試擦看看──比如這次要買保濕霜;有時則是無聊好玩,就隨便試用/試擦一下。

那天我好像試擦了四種產品,分別擦在雙手的手背和前臂內側。之後因為覺得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,只買了衛生紙,然後就走人了。

那時是下午兩點多──這個時間點非常重要,請記好囉!

 

然後過了大約三天吧,我突然發現右手背上有一大堆奇怪的痕跡,當時以為是那種……有時因為坐姿之故,手背被座墊或衣服的紋路壓出來的印痕,所以不以為意,後來也沒再察看。畢竟沒人會時時去「欣賞」自己的手背吧。

隔天又無意間看到右手背,仍然是一堆痕跡。但那時我還是後知後覺的認為,是某種壓痕還什麼的(謎之音:真的是人笨沒藥醫!)。直到第三天(已距離619號約六、七天了)時又看到右手背上的「壓痕」,這時才覺得很不對勁,然後再仔細去看,發現──

那是

的的確確、明明白白就是斑。就像老人斑或曬斑的那種斑,右手背的一半,滿滿的都是。

看到自己的右手變成這樣,我簡直快崩潰了!

 

然而我不明白的是,為什麼是「右手背的一半」才有呢?如果是曬斑的話,應該是雙手都會有吧?再不然也該是整支右手背都會「中標」才對呀?為什麼只是一半呢???

之後我很努力的一直回想、一直回想,終於讓我想到了619號那天,有去康4美試擦產品。除此之外,我認為再無別的可能了。

(雖然到目前都還無法證實,就是因為那天試擦了某些東西的緣故,但我覺得這應該就是罪魁禍首了~ >.<

那天我可能有擦到果酸或什麼酸之類的產品,因為印象中好像也是樣,就是有試擦了某種酸的東西,但我真的是想不起來,究竟是擦了啥?又因為我是隨意試擦的,所以走出康4美後就忘個一乾二淨, 也沒有戴手套,又曬到了下午兩點多的毒辣太陽,於是就……

如果我是把那個什麼酸的東西擦在前臂內側,也許就不會這樣了。因為我騎車都會穿薄外套,也許可以稍稍抵擋住可怖的陽光。但對於戴手套就……有時會偷懶。好比在上班途中,我會停在超商買咖啡、然又去早餐店,戴著手套拿皮夾或什麼的,都不是很方便,有時就是貪圖著距離近,有時則是真的忘了,因此不戴手套的時候還挺多的。

 

看到我的羊爪變成這樣,我真的很崩潰。

真的!

然後我嚇得趕緊去就醫,還是去大醫院,不是一般的皮膚科診所。醫生開了藥給我擦,我問她說,這會好嗎?她也只很含糊的說,先擦藥看看、先擦再說。

欸,我覺得這個回答非常之不妙!而且對此我也不很樂觀,因為:

 

一、之前曾看過有關「斑」的資訊,說,斑是不會不見的,只會變淡

所以市面上那些(臉部)除斑產品,也只是使斑淡化,但無法完全消除斑點。

(但我之前還是不死心的買了好幾支除斑劑──只是當時是想對付我的羊臉。)

二、我擦那些藥也已三個禮拜了,但並不覺得有什麼改善~~@@

 

我非常不喜歡我的身體。如說我全身的毛髮很多,還有腳丫很大,骨架也大(連帶我就很大隻!)還有許許多多、不勝枚舉之處。總之就是說,我真的很不喜歡自己的身體──尤其很多都是遺傳或天生的,無法改變。

只有我的手,或者說精確一點──是手指的部份,我覺得是比較OK的。

我喜歡我指甲的形狀(好啦,我知道這很可笑,但有些人的指甲就真的不是很好看呀!),然後手指也沒有歪七扭八的。因此這雙羊爪,算是我對於自己身體比較滿意(沒那麼討厭)的部位。

至於手背的部份,倒是沒啥特殊感覺,但至少這雙手整體看起來還OK。可是再往上,我就不喜歡了。因為從手臂那裡開始,長了很多很多的手毛,毛細孔又粗,所以我就又不喜歡啦!

可是如今,我一雙好好的手,卻因為右手背多了這些難看的雜斑,致使我的羊爪也毀了!

我真的很難過……嗚嗚嗚!

 

前天去擔任全民英檢的監考,學校護士阿姨也有去。阿姨是個很和藹的人,也懂很多醫學知識,於是我跑去請教阿姨。她說也許因為我是吸光體質(謎之音:所以妳不能當吸血鬼唷!),所以才會變這麼嚴重;又說這些鬼斑點不太可能會好了,只會慢慢淡掉……

(但阿姨所謂的「慢慢」,似乎是以「年」為單位~)

 

我又再度崩潰了!!因為這看起來真的很像老人斑

最近我在寫字給別人的時候,比如說收貨運要簽名,然後對方可能等著要拿收據,我就會很自卑,怕被別人發現──奇怪了,這個人的手背怎麼那麼多斑啊?而且我很不幸發在右手,寫字的就是這隻手啊!如果是左手,也許還不必常常曝光。

好吧好吧,或許其他人根本就不會吃飽沒事幹去看我的手,但我真的就是會胡思亂想啊,嗚嗚!

我好傷心,真的很傷心,也許各位認為我很無聊吧,但我真的很難過。那感覺上就是我的羊爪被毀容了一樣,嗚哇哇~

我好討厭這樣啊!可是似乎又不能去怪誰。也許那個該死的產品的包裝有說明(見光死!),是我自己沒仔細看。因為那時就是隨便逛逛,好玩就試擦一下,誰知道……一失手成千古恨!

我竟要為了此付出那麼大的代價!

 

如果以後有機見到我的羊爪的各位,而我不幸地花斑依舊,請裝做沒看到、啥事也不知道,當然更不可以問說「咦,妳的手是怎麼一回事啊?」諸如此類哪壺不開提哪壺的該死問題。否則可是會見笑登生氣的哦!

哼!

 

《花斑羊爪》

 紅圈圈裡就是我的花斑,嗚嗚~

 

ivr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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